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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钥匙(14)(第2节)

50厘米。剩余的80厘米是悬空的。

因此,凶手必须右手扒住墙角,使身体有附着在墙面,由右向左倾斜着身子才能够到窗户,方可实施射击,也就是说凶手必须是左撇子才能将弗朗西斯科打死。最后他掏出随身携带的放大镜,根据推测,仔细查看凶手手可能触摸过的地方,希望找到蛛丝马迹。

果不其然,罗杰斯在墙上的灰尘里,找到了两个人体部位因墙体摩擦而留下的模糊印迹,顺着这些印迹,他在墙角,找到了灰尘里留下的手掌扣住墙角的四根手指印。接着,他用放大镜仔细查看了这四根手指印,指印没有指纹。很明显,凶手带有手套。

在仔细检查的过程中,根据对四根手指印的排列,它们应该分别是食指、中指、无名指和小拇指,而罗杰斯发现四根手指中的中指,印迹非常细且轻微,不像另外那三根手指印那么粗和明显,按理说,这四根手指印要附着身体的重量,应该印迹都是均匀的,可为什么单单中指的印迹就细而轻微呢?罗杰斯一时不得其解。

时间紧迫,中指印迹模糊的疑问只得把暂时搁置。

随之,罗杰斯开始琢磨墙壁上身躯留下的这片模糊的印迹,这片模糊印迹分别是墙角内侧抠墙的手指部分,跟着是接触墙面手臂这段印迹,手臂的这段印迹很短,呈斜线不与任何部位相连,可以断定是手掌到手肘的这段印迹,这是左手拿枪,等待到开枪右手手臂支撑留下的印迹。

而所有印迹最清晰的部分就是身子上部的新鲜深色圆团状印迹,无疑,这是嘴部紧贴墙壁呼吸所致。

勘察完毕,罗杰斯立即在另一处门墙开始模拟凶手贴墙可能出现的任何动作,待确定后,他回房间从包里取了照相机,对着墙面印迹进行了拍摄,接着他又拿来一把卷尺,把手电筒含在嘴里,对部分印迹开始分段画线。

首先,他对墙角内侧抠墙手指的中指画了条线并用尺子量了尺寸。然后,沿嘴部呼吸的新鲜深色圆团状印迹中心部分垂直向下画了一条虚线,这条垂直虚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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