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用钱或者其他非常手段来买通她们,让她们为自己提供破案所需的线索情报。也正因为如此,宋克杰从警十多年来始终未获提拔。但是他本人却对此毫不在乎,相对于升官发财,在一线办案与犯罪分子进行零距离对抗更能使他兴奋。对此,宋克杰曾经做过一个很形象的比喻,他说,指挥警员办案就像是跟老婆**,虽然也有高潮,也有兹兹地两下子的酥爽,但是却也仅限于此了。而在一线办案就不同了,它就像是跟不同的情人**,不但高潮来得猛,更会有超爽超爽的兴奋感,美妙得不得了。
今天的天气很不错,穿过记利佐治街上空炫目的霓虹灯竟然还能依稀看到闪闪的星光。在香港,这样的好天气真得很难得。
走在街道上,同样的一身警服,给我带来的是一种自豪感,给宋克杰带来的却是“痛苦”。他很不情愿做军装警员,可是没办法,方督察下了命令,未来一周时间他必须要带着我这个初入警队的毛头以军装身份走街巡逻。方督察当然知道宋克杰是一个不守规矩的家伙,所以他很严肃地警告宋克杰,如果他不服从命令的话,就会让他永远的成为军装警员。这是宋克杰最害怕的事情,因此他选择了绝对服从命令。
作为重案组的警员,我们其实很难有机会穿警服……真得不明白宋师兄为什么不喜欢穿警服。
后来我问宋克杰为什么不喜欢穿警服。
他却反问我,你觉得穿着警服招摇过市的很潇洒是吗?
我说当然不是,警装是警察身份的象征,它告诉自己的职责是什么,告诉不法分子不要为非作歹,更告诉广大市民我们一直守卫在他们身边。
听到我这样的回答宋师兄笑得前仰后合的,他“表扬”我的话说得话很动听,像唱歌一样,可是他很快却又板起了脸,他对我说军装自然有军装的作用,可是真正要把正义的钢刀插入罪恶者的心脏,剜除寄生于社会机体中的毒瘤,军装不行,军装更多的是一种形象,最终来完成这一使命的是那些无法被辨别不出来的警察。
宋师兄的话听上去似乎有些偏激,但是我不想和他辩解,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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