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在群里说过了,今天要重新开始写小说,所以必须写,而且吧,此时此刻确实要写点啥,不写不舒服斯基。
事情的始末是这样的,还要从我开始玩魔兽说起了。
大一下学期,我开始玩魔兽,于是大二的时候我喜欢上一个本班的同学——不是男同学,是女同学哟!然后我的术士就诞生了,ID:XX,可是我表白之后被拒绝了,于是这个号我没再玩过,再然后——大学毕业了。
上周日,我跟我很喜欢的一个女孩表白了,反正我是很喜欢她,这里不解释别的了,当时是下午三点多,我估计她该睡醒了,就把电话打过去了,响了几声之后,接通了,听着就是睡眼惺忪的样子,我问她:“问你个事啊,你现在有对象吗?”“啊?没有。”“那男朋友呢?”“没有。”接着,我终于下定决心,问:“那我能追你吗?”她沉默了半天,我估计足有一年那么长,然后她回答我:“不用了吧。”
接下来,这成了个嗑。我的哥们都知道了。
于是,我群名称改成了——不用了。
于是,我不知道怎么想的,我又约了个相亲的姑娘。
难道我是为了迅速忘掉我喜欢的人?还是我确实是个色狼+流氓?
赤脊山岭风渺茫,湿地北雁两三行。一朝失去双飞伴,浪郎朗廊狼琅阆。
我从来不相信什么刻骨铭心 轰轰烈烈的人,也不清楚到底喜欢一个人应该表现成什么样,也许就是三年前的那道背影已经直接打动了我,再也忘不了了,不知道她结婚的时候,我会不会去参加,也像小猴子那样,给她封个大红包,再给她老公来个法式长吻。
有的人,从你见她第一面起,心里就再也没有别人了,你知道这样挺傻的,可是每次你想到她,心里就暖烘烘的,再大的愁事也能挺过去,就像我二姐说我的那样,冬天的不用暖气了,想你就行,还能降低点PM 2.5。
我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深深的喜欢她,认识三年了,说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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