愉快,甚至可以用相见恨晚形容。
“雷萨,你和我一起当佣兵吧,我们组建一个佣兵团,怎么样?” 艾斯的梦想就是成为佣兵王,成立闻名大陆的佣兵团,而他决定雷萨就是他的第一个团员。
雷萨却低头没有说话,艾斯疑惑问道:“你不愿意?不想和我在一起做佣兵?”
“不是的,我非常愿意!” 雷萨立即解释道,“只不过我母亲她卧床不起,需要我照顾,所以虽然很想,但我不能离开她和你去。”
艾斯拍了拍雷萨,笑道:“原来是这样,没关系,我们还小,等你娘病好了,你去找我,我就在朗普瑞斯,我等你!”
雷萨点了点头,也是一脸的兴奋。随后毫不犹豫道:“天神在上,我雷萨?埃拉斯今天向天神起誓,从今天起艾斯就是我的团长,我将终身跟随他。” 艾斯有些惊讶,没想到雷萨竟然如此郑重。
雷萨看到了艾斯的惊讶,随后笑了笑,认真道:“我今年十四岁,但贫苦的生活早就磨练出了我一颗成熟的心。就在你为我决斗的时候,我已经认定以后要跟随你了,况且从小就打猎的我喜欢探险,我想如果能和你在一起探险,那一定是很有意思的生活。”
吃饱喝足后,小佣兵艾斯和小猎人雷萨一起回了后者的家,一个典型的贫民区,雷萨的家也是典型的贫民屋,屋里只有一张床,躺着雷萨的年迈母亲。艾斯不禁诧异雷萨只有十四岁,怎么他的娘就像五、六十岁一样,或许贫苦人操劳所致吧。
被褥已是补了又补,一张破旧饭桌放着两块干瘪的面包,还有一个壁橱,之后就再无他物。当晚,两个少年就挤在同一张兽皮上,身上盖了一个破被,睡的却是很香甜。
深夜,盖斯特城城门打开,飞出一匹快马,通体乌黑,眨眼间就消失在黑暗之中。
朗普瑞斯的夜晚,异常的安静,四下一片漆黑,就连肖金酒吧也已经安睡。一个人影进入了佣兵会,直接来到了一间房屋之中。
屋中早已有人在等待着,手里拿着一个并不高档的烟斗,听到有人进来,坐着的人并未回头,只是淡淡道:“布拉德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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