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不要被他看见。
只有一个人从不在乎他的心情,总是叫他“大魔”,叫得好像他是自家儿子。
这个人就是豆芽巷街道管理委员会的主席,豆芽巷22号城隍庙的主人。
这天旷大的心情不错。他房间里有无数的电视机,每个电视播放不同的痛苦频道,有些是“欺骗”,有些是“陷害”。更加深刻的痛苦,比如国仇家恨,暂时还未开通,因为他的保姆担心他目前的状况还不能接受。旷大窝在沙发里,看着屏幕上那些气急败坏、倍受打击、痛苦不堪的男男女女,觉得人生真是有娱乐性,乐得他哈哈直笑。
正这时候——“大魔。”一声招呼毁灭了旷大的好心情。他从沙发中坐直,看见一个人站在成堆的电视机之间。今天这人穿了阿拉伯长袍。
这个人,谁也说不清他是男是女。据说每个人看到的他,样子都不同。旷大心里清楚这是怎么回事:这个人和他一样,在同一个时间同一个地方出生。生命的性别,本来就不是他们的标签。尽管他知道,但他还是喜欢叫这人“变装癖”。
“变装癖,你竟然会降临不幸之地?有何贵干?”
长袍下的手一翻,拈出一根羽毛。霎时间,装扮也变成了唐代曳地的罗裙,“他”变成了“她”,优雅如同拈花天女。“鸩姬的羽毛,为什么插在豆芽巷客人的心里?”她问。
旷大乐不可支,抓起遥控器换台。屏幕上出现了史玲珑的脸。“幸福和不幸原本就是同生。她渴望的幸福,要以别人的不幸为代价——鸩姬找到她,有什么奇怪呢?”旷大诡诈的眸子转了转,拍掌道:“还不知道,她最终是谁的客人呢!是豆芽巷的,还是我马蹄街的。要不要来打赌?”
“我没兴趣同魔头打赌。”女人松手,羽毛飘飘落地,再看她,变成一身火红西装礼帽,雌雄莫辩的一个人。“她挑选了豆芽巷——幸福一定会诞生的。”
“即使是那样一个女人?”旷大鄙夷地看着屏幕上的史玲珑。
已经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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