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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提几点质疑。(第2节)

张浩当时至少手里还有一笔可观的赃款,从他那个尚对人生充满幻想的年龄进行‘性格行为推理’:他报复行凶后,不应该马上自杀,而会是先携款潜逃,到名山大川周游一番,将赃款挥霍一光后才自杀……”

“其四:退一步说,即使他马上自杀,那么根据他是因自尊心强,感到身败名裂才自杀这一点看,他应到一个无人处去自杀,怎肯暴尸校内,让万众观瞻?”

“其五:张浩是携带两块砖头去行凶的,行凶办法也仅是把对方砸伤,说明他并没打算把对方弄死。对方已‘置他于死地’,而他却报复得如此轻微,亦不合常情。”

“其六:应有遗书,对父母有个交代,然而却没有……”

王所长停顿了一下,待大家对他的话做了消化以后,又说:“既然张治军自杀不能成立。那么逆推过来,则必须是李玉山说了谎。也就是说:李玉山有可能是真正做案者。

“我对事情的真相试作推测,当然,这只是个虚构产物,还需用事实一步步证实它。那天,张浩和李玉山走出校门以后,李玉山给他说的是别的什么事,张浩即火冒三丈,转身气冲冲寻赵兴民报复。张浩最初记得赵兴民是在二楼上课,所以他最初的打算是:到二楼用砖砸完赵兴民后,立刻从二楼跳下逃离现场,让任何人也看不到他,来个神不知鬼不觉。据我刚才在学生中了解,张浩身体强壮灵活,过去曾经常从二楼跳下过,记得赵兴民老师也讲过这一点。但他奔到二楼后却出了点意外,赵兴民改在三楼的教室上课了。于是他气冲冲的奔到三楼,实施了报复,报复完以后,他惊慌要逃,一时间竟忘了是在三楼,还以为是在二楼,一糊涂,便纵身越过栏杆,从他假想的二楼,实际上是三楼中跳下……铸成大错。”

“哄!”满室哗然。

王所长继续说下去:“至于李玉山挑唆张浩的原因,可以这样推理:是李玉山偷盗了财务室,他担惊受怕,极希望学校里再发生一点别的什么事来转移一下大家的注意力,他就挑拨张浩去报复赵兴民。而当时,他根本不知道赵兴民‘揭发’过张浩有可能偷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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