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心里?
到底是不是这样的心里?看看报道的介绍就知道了,这对在车里“玩车震”的男女原来是各有家室,男的是厦门某银行支行的副行长,女的则是同银行的女职员。难道他们是夫妻?为了找一份“性福”而在野外玩车震。按正常的思维应该不是,要知道被敲诈的3.6万元不是小数目,一般的人要打两年的工还不一定能赚得到。难道是贪来的钱财不心疼(只是猜测)?否则,他们怎么会选择不报警?当然,这3.6万元对一个行长来说不是一个大数字,只要不被你的“内人”知道就可以了。看来,这被劫不报案的背后“水”还是蛮深的!
不报案也就罢了,说明还是“做贼心虚”吧?然而,让人看不明白的是,这位副行长带女下属“玩车震”被敲诈的“悲剧”怎成了“喜剧”!不是吗?受害者没有报案却能得到“三劫匪要共同退赔行长的被劫损失”。我不是搞法律工作的,司法部门的处理对于不对,我不知道。但有几个问题还是要问的,既然这位副行长“玩车震”的事情已被揭露,为何还能在“岗位”上“巍然不动”?难道这位副行长只是简单的“兔子吃窝边草”的行为?难道这家银行是他自家的,不是国家的?难道这家银行可以任由高管在作风的问题上乱来?这一连串的问题,难道他的上级主管部门不应该给个说法?
针对此案,笔者还想问的是,既然这两位“玩车震”的男女“受害”不报,是不是与法律上规定的“知情不报”犯了同样的错误?大家都知道,在中国大多数被查处的贪官,都是有男女之间“说不清”的关系的。我不敢说这位副行长是否有贪污?但最起码他也算个“官”,因此,按照中国银行现行的领导干部任免条件中“有组织领导能力、政策水平、工作政绩、思想品德和作风等方面的情况”可以免职,那么,这种“玩车震”的“官”是不是还能在“位子”上呆着?总该有个说法吧。你说呢?我们拭目以待!!!
顿时一河水开了,王科长恍然大悟那假警察来此何干了:冒充警察抓“车震”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 /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