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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 第二对野鸳鸯后话(1)(第1节)

十九第二对野鸳鸯后话(1)

第二对野鸳鸯中的女的——许曼丽,则在某天上网,在网上浏览新闻,忽然眼前一亮,迅速凝神静气,并下意识地舔舔嘴唇。原来无意间她看到一则新闻:

《北京一酿酒厂车间主任多次潜规则女下属被公诉》,她急忙看下去……

正义网北京7月12日电(记者高鑫通讯员余淑英)北京一酿酒厂车间主任王某,两次“潜规则”女下属得逞后,欲第三次继续实施时被擒获。记者获悉,北京市房山区检察院以*罪对王某提起公诉,房山区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受害人小郭是外省的一个农村孩子,虽然家庭条件不算太好,但她从小爱打扮。2010年3月初,刚过20岁的小郭,在朋友的介绍下,来到房山区窦店镇的一个酿酒厂当普通女工。虽然地处北京郊区,但有个地方愿意接收自己,小郭感到相当满足,打算在这里好好工作。然而,她的年轻貌美却为自己招来祸端。

老王原是河北省衡水市的一个农民,只有初中文化。年仅40岁时,他被北京市房山区窦店镇的一个酿酒厂聘为车间主任。在同村人看来,老王是个有本事的人。小郭是老王的下属。

在小郭刚来厂里的一个月里,老王就先后两次在小郭的单位宿舍,采用胁迫等手段强行与她发生了性关系。面对自己上司,小郭敢怒而不敢言。但她的这种怯弱,更是纵容了老王的禽兽心理。2010年3月25日,当老王再次闯入小郭宿舍对……

老王被抓后,面对事实和证据,他想办法办理取保候审后,选择逃匿。公安机关对其进行网上追逃。2011年11月28日,潜逃一年多的老王向公安机关投案。

2012年6月8日,北京市房山区检察院以*罪将王某公诉至法院。检方认为,王某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应当以*罪追究王某刑事责任。

目前,本案正在审理之中。

(作者:高鑫余淑英来源大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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