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洛等人加入雷电佣兵团已经一个月了。他们被分配为负责对外护送保护之类的佣兵任务,毕竟几人熟悉这方面的业务。獠牙匕首自那天晚上之后一直贴身带在身旁,没错,是贴身。那晚回到自己的住处之后,雷洛、马希夫和毛瑟一直处于兴奋之中,能加入这个佣兵团加他们看起来真是值得庆祝的事情,这里有着高尚的目标,让人心中宁静。高兴之余,马希夫发现孟菲斯正独自坐在床上手捧獠牙匕首发呆,因此他冲着孟菲斯喊道:
“嘿!孟菲斯,你怎么了?难道是爱上它了?呵呵。”
这是一句玩笑话,谁想到孟菲斯却是突然抬起头来,郑重的点头答道:
“是的,我已经决定了,从今以后,无论什么时候,我都会一直贴身带着它!”
这话说的雷洛马希夫还有毛瑟一愣。
“孟菲斯,你怎么?不是真的爱上那匕首了吧?虽然我承认它却是很酷……”马希夫自己有些凌乱了。
“孟菲斯,你发现什么了么?”雷洛高兴过后,仿佛想到了什么。孟菲斯一直是几人之中最冷静多智的一个,他这种表现应该是发现了什么。
孟菲斯听到雷洛提问,先是鄙视了一下马希夫的智力,而后才缓缓舒了口气说道:
“我们的团长大人不一般呐,这武器獠牙竟然还是一件低级的魔导器!”
“什么!”
“怎么可能?!”
“你们有没有想过,为什么这武器需要滴血和默念?我告诉你们把,那是因为我们精神力低下,不足以使它轻易留下精神烙印,所以才需要默念一百遍。精神力高的只需要滴血在那水晶里留下自己印记就行了。我刚才试验了一下,我手握匕首默念了很多句子,只有当默念团长大人名字莱特10遍的时候,我脑中却突然出现了我自己的声音,说:孟菲斯!这下明白了吧?只要带有獠牙匕首的最末端,哪怕战死了,也可以辨认出我们的身份!”
“嘶!~”
随着孟菲斯的话语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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