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形气之私。此等说法,真是穿凿附会。其实孩提爱亲,非爱亲也,爱其饮我食我也。孩子生下地,即交乳母抚养,则只爱乳母不爱生母,是其明证。爱乳母,与慕少艾,慕妻子,其心理原是一贯的,无非是为我而已。为我为人类天然现象,不能说他是善,也不能说他是恶,故告子性无善无不善之说,最为合理。告子曰:“食色性也。”孩提爱亲者,食也,少壮慕少艾慕妻子者,色也。食、色为人类生存所必需,求生存者,人类之天性也。故告子又曰:“生之谓性。”
告子观察人性,既是这样,则对于人性之处置,又当怎样呢?于是告子设喻以明之曰:“性犹湍水也,决诸东方则东流,决诸西方则西流。”又曰:“性犹杞柳也,义犹桮棬也,以人性为仁义,犹以杞柳为桮棬。”告子这种主张,是很对的。人性无善无恶,也即是可以为善,可以为恶。譬如,深潭之水,平时水波不兴,看不出何种作用。从东方决一个口,则可以灌田亩,利行舟;从西方决一个口,则可以漂房舍,杀人畜。我们从东方决口好了。又譬如,一块木头,可制为棍棒以打人,也可制为碗盏装食物。我们把它制为碗盏好了。这个说法,真可合孟荀而一之。
孟子书中载告子言性者五:曰性犹杞柳也,曰性犹湍水也,曰生之谓性,曰食色性也,曰性无善无不善也,此五者原是一贯的。朱子注《食色》章曰:“告子之辩屡屈,而屡变其说以求胜。”自今观之,告子之说,始终未变,而孟子亦卒未能屈之也。朱子注《杞柳》章,以为告子言仁义,必待矫揉而后成,其说非是。而注《公都子》章则曰:“气质所禀,虽有不善,而不害性之本善。性虽本善,而不可以无省察矫揉之功。”忽又提出矫揉二字,岂非自变其说乎?
朱子注“生之谓性”章曰:“杞柳湍水之喻,食色无善无不善之说,纵横缪戾(lì),纷纭舛(chuǎn)错,而此章之误,乃其本根。”殊不知告子言性者五,原是一贯说下,并无所谓纵横缪戾,纷纭舛错。“生之谓性”之生字,作“生存”二字讲,生存为人类重心,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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