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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九章 中国学术界之特点(第4节)

尼采诸人的学说,如把这三人列入,则斯达二氏的学说,其弊流于损人,斯氏当列第十一,达氏当列第十二。尼采倡超人主义,说:“剿灭弱者,为强者天职。”说:“爱他主义,为奴隶道德。”专做损人利己的工作,其学说为最下,当列第十三,共成十三级。尼采之下,不能再有了。中国之盗跖,和西洋之希特勒、墨索里尼,就其学说言之,应与尼采同列一栏。

我们从第十三级起,向上看,越上越精深,研究起来,越有趣味。从第一级起,向下看,越下越粗浅,实行起来越适用。王弼把老孔融合为一,晋人清谈,则趋入老庄,尤偏重庄子,这是由于老子的谈理,比孔子更精深,庄子谈理,比老子更精深的缘故。程明道把儒释道三教,融合为一,开出“理学”一派,而宋明诸儒,多流入佛氏。这是由佛氏谈理,比孔老更精深的缘故。从实施方面言之,印度行佛教而亡国,中国行孔老之教而衰弱,西人行斯密士达尔文诸人之说而盛强,这即是越粗浅越适用的明证,我们研究学理,当力求其深,深则洞见本源,任他事变纷乘,我都可以对付,不致错误。至于实践方面,当力求其浅,浅则愚夫愚妇能知能行,才行得起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