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基本上每一个地方都拥有很多这样的事件。
非洲的部落众多,部落与部落之间是敌对的,他们相信杀戮才是解决争端的最有效手段,况且他们热爱杀人,甚至在粮食不足的时候吃人。
被抓去当兵的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还不如痛快死在屠杀中的人,他们在十几岁、甚至七八岁就会被抓进部队。经过简单军事训练后每人配发一支枪,接着就走向战场。
娃娃兵在战乱的非洲大地上太常见了,他们要么死在战场上,要么终生活在痛苦之中。他们的亲人、他们的家乡绝对已经被屠戳一空,然后在一场大火中化为灰烬。
当他们成长起来之后,眼中也就只有杀戮与仇恨,用同样的方式去报复别的部落,一直杀到自己被杀掉为止。
茫茫的非洲大路上每天都在上演着暴力与血腥,他们不需要文明,因为文明对他们没有用。拳头在这里才是通行的,杀或者被杀,简单明了的让现代文明觉得不可思议。
“喂,那个少尉巴布鲁,你还当过兵是不是?还干到了少尉?”雷萧又扭过头好奇的问着巴布鲁。
“九岁就被抓去当兵了,当到二十岁。将军被杀掉以后整个部队几乎全被杀了,我算是比较幸运的一个。”巴布鲁舔舔有些干涩的嘴唇继续道:“我回到了自己的家乡,发现村落已经被烧毁了,找了很久才找到幸存的一些人,然后我带着他们来到了这里。”
“哦,原来是这样。”雷萧点点头,觉得这个巴布鲁还算不错的,起码有个男人的样子,知道站起来保护自己的亲人。
“屠杀我们村落的就是梅尔,所以他是我们最大的仇人!”巴布鲁眼睛里冒出仇恨的火焰,拳头捏的紧紧的,但很快又无力的垂下了头。
“只是我们根本没法与梅尔斗,甚至每天都在躲避他的追杀……”
“哈哈哈……没事!”老雷大气的拍拍巴布鲁的肩膀,豪气的大声道:“遇到老子算你的福气了,别的不说,就凭你能把老子从大海里捞出来,那老子就得还你的人情。不就是一个梅尔吗?我帮你杀了他,然后帮你坐上海盗头的位置。”
这番话着实让巴布鲁心中燃起了希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2页 / 共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