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隔阂宛如护城河一般明显存在,并且如此抗拒。
果不其然,没过几天,江南的表小姐来了。算一算行程,似乎这步棋早在陆言骞回府没多久就开始了。
表小姐姓陈,名唤荟如,父亲是王妃的哥哥,也就是陈知州。
说起来,倒算是水笙旧主。
因此,陆言骞把水笙拨给了陈荟如做丫鬟。
这个消息无异于是晴天霹雳。
水笙心里道:“他定然是讨厌我了。是啊,他赶走了含章姐姐,迟早也是要赶走我的。我同四喜不同,更比不上黄莺,说起来还不如恒景生得好看。”越想越难过,水笙抽泣着,满心的失落。
还有什么比被喜欢的人看不上更让人难过的。
水笙这回明白了,回到陆言骞身边是再也没有希望的了。纵然明白自己已经喜欢上了这个不能喜欢的人,然而她却仍旧觉得难过。就像是被侠客救下的女子要以身相许,侠客却讽刺那女子不自量力,不自重不自爱。
但是这话却万万不能和旁人说,只能藏在心里,强颜欢笑。
见到表小姐的那一刻,水笙似乎看到了一个水润润的玉镯子。
这镯子的颜色是这样好,这样温柔水润,这样的贵不可言。连带着明润的色泽仿佛是一片绿汪汪的海洋。
这样的大气和温柔,这样的漂亮和贵气。就像是年轻时候的王妃。
水笙瞬间就被折服了。
是啊,得要这样的女子,才能配得上陆言骞吧。
水笙忽然觉得伤心和难过少了许多。
陈小姐穿着葱绿织锦折枝花缎的抹胸,嫩鹅黄的芙蓉杭绸水袖长裙,手上戴着一只水晶镯子,胸前挂着红玉坠,头上簪着一对明珠梳,额头光洁,端的是一派青春靓丽的娇美模样。加之眉眼温柔,行动仿佛是细雨扶花,更添几分水乡的韵味。
单论那个水晶镯子并不稀奇,但是能把水晶镯子戴得这样好看的,也只有眼前这位陈小姐了吧。肤白如雪,挥手宛如春风过,衬得镯子都通透了几分。
水笙转眼看着自己。
打扮没什么不同,唯独留着刘海。
她心里觉得要自个比许多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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