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星期五,星期六的晚上的表演,三个人从来都不轻易缺席。
阿桀学生时代就爱架子鼓,可惜音乐这行难吃,只能在大学学了别的专业,将音乐发展为兴趣,诺紫则是爱干嘛干嘛,反正以后有出路,在阿桀家住了一段时间的风惟发现二人的专长就提出了组乐团去pub里表演,结果一鸣惊人,收获不小,星期五、六晚就成了三人尽情发泄自我兴趣的狂欢夜。
“我又没这么说。”见诺紫又故意闹别扭打趣自己,阿桀也没什么好气。
“好啦,话说回来,你们小老板长什么样,新闻里连个人的影子也不给。”风惟,调解气氛,调解气氛。
“刚刚不是有放照片在电视上啊,你是眼睛太小,看不见啊。”
“他刚刚突然说有灵感,冲到阳台一个劲得弹吉他,看得见就灵异了。”
“……”是啊,风惟是有这么疯狂的一面。
“这么会作曲,唱歌又好听,真不知道你为什么你宁愿到处打工也就是不肯跟人家签约。”
这已经是两人说道快令风惟耳朵起茧的话了。
“我就是喜欢现在,现在这样最好了。”
继续扒饭,很自然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