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嘴角微微地翘起,眼中是平静与坦然,却充满向往与希望的光芒。
丁麦瞳的脑海里忽然浮现车尔尼雪夫斯基的一句话:爱情赐予万事万物的魅力,其实决不应该是人生中短暂现象,这一道绚烂的生命的光芒,不应该仅仅照耀着探求和渴慕时期,这个时期其实只应该相当于一天的黎明,黎明虽然可爱、美丽,但在接踵而至的白天,那光和热却比黎明时分更大很多。
很喜欢这句话,但一直没能好好地理解它,但她坚信凡事不能轻言说放弃,否则对不起自己。
由于弦乐的事情让有些事情一直没能搞清楚,丁麦瞳在本子上撕下一张白纸,唰唰唰地在纸上写上几个字。
站起来放在了一个课桌上,随后便走出教室。
雪一样的白纸安静地平放在桌子上,纤长的手指轻轻地拿起,深邃的眸光落在那几行字迹里,随后塞入桌底下。
大树下,站着的人望着绿色的树叶,随风舞动的树叶,似乎隐隐散发着生命的气息,如果人像树叶一样,有过春夏秋冬,永久轮回多好,不留任何季节的回忆,是不是树叶是不存在着记忆,所以可以那么潇洒地来潇洒地走?
“魂儿,”身后的唤声使得树下的人明显颤抖了一下。
无霄?丁麦瞳的脑海里已经快没了魂儿的讯息了,借着丁麦瞳的身体与思想太久太久。
“无霄,”欣喜若狂地转身。
洋溢在脸上的笑容僵住。
“丝尚?”丁麦瞳内心那个诧异,脑袋里的思想瞬间被魂儿的思想所占住,以至于忘记刚才走出教室的原因。
丝尚似乎是没听见丁麦瞳刚才说了什么。
“你叫我出来做什么?”丝尚不是这么随便被人呼之来呼之去的,可是当看到丁麦瞳的纸条后,也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原因,也莫名其妙地走出来了。
丁麦瞳收回暗淡的目光,心情慢慢平静下来,他是丝尚,不是无霄。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只要丝尚的身影一存在,就会让丁麦瞳感觉无霄在身边,而这种感觉不是一般地强烈,从那第一次见面以后,那种浓烈的气息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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