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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七、沈括想改役法,被御史当头一棒(第1节)

一二七、沈括想改役法,被御史当头一棒

此时的沈括,已是翰林学士、权三司使。位不可谓不高,权不可谓不重。就名位和实权而言,除两府大臣之外,便是沈括了。换句话说,沈括再跨出一步,便可履位参知政事。

这一步如何跨出?他在书房里思考着。

沈括的宅邸没有王韶的府邸气派宏大,书房之中却是满架满柜的书。此刻他没有心思看书,而是在这间斗室中缓缓的踱着。尽管穸外春气荡漾,他没有投去一瞥,有鸟啁啾,也没能闯进他的思惟,打断他对自己的仕途的设计。

如果要保住目前的地位,进而升任执政,自然便要投皇帝之好。当今皇帝想的是什么?用吴充为相,说明对行新法已经厌倦。投皇帝所好,只有在新法上做文章。沈括的思绪条缕清晰,并顺着这条思路继续思考。青苗法和保甲法均甚完备,只有免役法甚多可商榷之处。李承之所行给田募役法和吕和卿所行手实法,其实都在免役法范畴之内,尽管都已经废了。

他的思惟变得通透明彻,他得了一个主意。他决定先给皇帝上一道奏章,对免役法作些小修正。不错,作为一种恣态,仅仅作一点小修正。

沈括在案前坐下,提起笔来,略作思考,一挥而就。他写的是:

……臣先兼两浙察访,体量本路自行役法后,乡村及

旧无役人多称不便,累具利害,乞減下户役钱。窃详立

法之意,本欲与民均财惜力,役重者不可不助,无役者

不可不使之助。以臣愚见,不若使无役者输钱,役重者

受禄,轻役自依徭法。今州县重役不过牙前、耆户长、

散从官之类。牙前即坊场、河渡钱自可足用,其余于坊

郭户、女户、单丁、寺观之类,因坊场、河渡余钱足以

赋禄。出钱之户不多,则州县易为督敛,重轻相补,民

自均……

沈括这一道奏章经通进银台司送进宫中,到了赵顼手里,御目看过之后,即诏司农寺相度。司农寺熊本知道修改役法非同小可,即便如沈括所言,作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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