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所有的母亲都一样,为了自己的孩子会不顾一切?平时,她不会这样求我的。
“朕说到做到,绵恺也是朕的儿子,朕怎么会不为他着想呢?”
“我好羡慕锦书姐姐。”她突然说道,“她始终管姐姐叫嫂子,却从来我这样叫过我。”
“怎么,你是吃醋了?”我微笑着对她说,“你进宫迟,有些事或许还不知道。当年锦书进宫选秀,在御花园里碰到了小妹,两人一见如故。后来锦书嫁了进来,她和小妹,还有九姐整天在一块儿,关系好得不得了。后来九姐嫁人了,也就她们两个在宫里能说上话了。小妹叫习惯了‘十五嫂’,也就一直没改口,就像她现在依旧管我叫十五哥一样。”
“臣妾知道,臣妾比不上姐姐,其实臣妾也很感激姐姐,要是没有姐姐,我也没机会进宫服侍皇上,更没有机会入主中宫。臣妾知道,在皇上心中,姐姐的绵宁才是太子的不二人选,臣妾不奢求什么,只求几个孩子能平平安安地过一生。”
“你怎么这么说呢?咱大清朝挑选储君向来是选贤不选嫡的,到时候朕一定会慎重考虑的,都是朕的儿子,朕一定是一视同仁的。”
其实我也有想过立绵宁为太子,一来他在几个兄弟里面本就勤奋聪慧,而来,他是锦书的儿子。锦书是我的结发妻子,这么多年来,我们之间的感情是无法被替代的,尽管宛筠再好,尽管别的妃嫔再美。
忆兰最终嫁给了秸彩坊的少东家程振轩。秸彩坊不仅是京城屈指可数的大染坊,还是朝廷唯一批准的御用织锦扎染处。程家并不像一般生意人那样财大气粗,程家少爷更是仪表堂堂,生性儒雅,做生意也有一手,小妹正是看中这家的本分务实,所以才放心让忆兰嫁过去。小妹要保护忆兰,一心想想她远离皇家,远离朝廷,这样做,或许是最好的选择了。
至于小妹的亲生女儿忆瞳,不是我说,活脱脱一个小永珊,跟小妹小的时候一模一样,鬼点子多,就爱自己拿主意。小妹干脆让她自己给自己的婚事拿主意,没想到,忆瞳还真是给自己做了主,还是沾亲带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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