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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熙街(第2节)

去饰品店的时候,经过了以前蝶衣参加“歌唱比赛”的那个比赛大厅,门前又立起了一块牌子,标题为几个很醒目的红色大字:大学生歌唱大赛报名啦。

突然就再次想去了蝶衣在台上唱歌时候的情形:白色连衣裙,白色的绒毛长筒靴,直直的披肩长发很自然地披散在脑后,本身的苍白的皮肤让她看上去有些飘渺,在聚光灯的照耀下和人造烟雾的朦胧中,她就好像是在云中漫步的仙子。

蝶衣,一个因病而皮肤苍白的漂亮女孩,和我有过“肌肤之亲”的女孩,如今,我只知道她在北京,却不知道她到底怎么样了。她会怎么样呢?她还记得我吗?就像我还记得她一样还记得我吗?

我不知道。我也不知道,再过多久,我也再也记不住她!

时间就像是一条长河,随着河水的潺潺流动,终究会冲淡一切记忆里的棱角。

那么我是否会真的忘记蝶衣?我不知道,也许,我就像以前想去忘记羽灵一样,终究,会在记忆里,留下更深的印记。

摇摇头不再去想这些事情,只拉着羽灵到了饰品店,然后指着满屋的毛绒玩具饰品说道:“自己挑,喜欢哪样我就给你买了,不过前提只能要一个!”

羽灵兴奋地叫到:“啊,好可爱,我全部都想要!”

我就知道她会说这句话,所以我“先下口为强”,一开始就说只能要一样。不过以羽灵的性格,就算是她全部想要的,也不会让我买很多的,并且她会为了给我省钱,而要一个娇小可爱但是很便宜的。

“我就要这个了!”果然我没有猜错,羽灵手里拿着一个手掌大小的绒毛小兔子,很是兴奋地对我说道。

如果找老婆找到这样为你着想的女人,男人一生还有何求呢?唯一的所求就是,让她过得更好,过得更幸福。

“不要别的了?就这个,这么点?”我有些不以为然,虽然知道羽灵绝对不会再选别的,但是还是想给她更贵的礼物,也许,一别就是半年,如果有我送的东西陪伴着她,我觉得她会更开心。

“嗯,就要这个,可以随时带着身上,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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