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新抽气张嘴,“十万两黄金!”接着便同情的看向毛玉。
一两黄金越值十两白银,也就是说,要想赎身,就等于现代的一亿啊!
她的身价还真是贵!
说句实话,她的心里很憋屈。就算是在古代,也只有签过卖身契的人才用赎身吧?可是她和傲桀什么都没有签……
“小扇子,研磨!我要和毛玉文书!”傲桀忽然说,仿佛看懂了毛玉的心思一样。
毛玉咬牙切齿!那个恨!若是在现代,她一定会和傲桀打官司告状的!可是,在这个时空,在大齐朝,皇家就是王法!而且傲桀还是个黑社会老大!一想起半年前,若不是陶存云还有点良心,傲桀都一把火烧死了她和她的家人,毛玉便再次拓展她的忍耐力。
这个院子里有一间大一点的房,傲桀让陶存云几个在外面等着,带着毛玉去了那间房。
李新听说傲桀只许毛玉一个人进去,脸色立刻不纯洁起来。
毛玉看李新到现在还是一副不正经样,摇头苦笑。
大房里,一张方桌,几把椅子,一个木柜是仅有的家具。
放桌上有笔墨纸砚,小扇子(傲桀的贴身太监)研磨,傲桀铺纸。
毛玉尽量冰冷木化的站在傲桀身后。
墨研好,傲桀提笔,龙飞凤舞,一气呵成,写了几行字,
五台山毛玉年十三自愿卖身瑞王傲桀三年期满可用十万两黄金赎身重获自由若五年之内凑不够赎金便将终身归傲桀生死荣辱任由瑞王抉择
毛玉不动声色的观察这傲桀的字,从一个人的字可以判断一个人的性格。
傲桀的字很硬,很张狂,有点野,但力度,停顿又把我的恰到好处。
强硬,张狂,野心勃勃,又善于把握和控制,这才是真正的傲桀吧!
傲桀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又摁了手印,然后推到一边让毛玉也签上姓名,摁上手印。
毛玉的毛笔字本来写的很不好,也不认识这个时空的字,不过她有红杏的记忆,红杏的字也写的不好,缺乏力度,过于僵硬死板,但是性格决定字体,经毛玉一发挥,写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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