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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三章:约会(第3节)

妆,但是口红稍微重了一些。

一件灰色的呢子西服上衣,里面是一件高领的红色羊毛衫;一条牛仔裤;一双旅游鞋。给人的感觉是大方洒脱,而不失女性的妩媚和温柔。

争华想:幸亏自己没有穿那身西服,打领带,不然的话,在她这身随意的装束面前,他会更感到别扭的。他发现,刘锋的穿着虽然比那天的随意,但却比那天更妩媚漂亮了些,浑身上下充满了青春的朝气。

刘锋也用眼睛打量了他一眼,微笑着点点头,算是打了招呼。今天上班的时候,艳红对她说:“刘峰,我想给你介绍个对象。”

“好啊,哪个单位的?”

“见面你就知道了。”

“哈哈……我已经猜出是谁来啦!”

“你这鬼丫头,你说是谁啊?说出来我听听。”

“你的同学王争华呀?”

“对啊,你怎么知道的?”

“我猜的呗。”

“就是争华,怎么样,你愿不愿意见面呀?”

她狡黠地说:“如果我说不见面,你怎么向你的老同学王争华解释呢?”

艳红被问住了,刘锋得意地笑啦:“好吧,我还是给你个面子吧,我答应你,同意见面。”

于是,她跑到艳红家蹭了一顿晚饭,然后她和艳红俩人一块来到了这里。

“那我走了,你们谈吧。”艳红说完,看了俩人一眼,骑上自行车走了。

艳红骑出一段路后,下车回身看着远处的俩人,不知为什么,她心里蓦然升腾起了一种酸酸的感觉,她也说不清这是一种什么感觉。争华和刘锋走进了人民公园。晚上的公园很静谧,一对对恋人却影绰绰地充满了公园的角角落落,俩人好不容易找到了一把没人坐的连椅坐下来,像老朋友似地聊开了。

刘锋先开了口:“争华同志,你的那部科幻长篇小说写完了没有?”

“正在写着呢,写的很艰难,科幻小说,我是第一次尝试,所以写着写着就经常卡壳。你不是也准备尝试着写小说嘛,写了吗?”

“我写不出来呀。我觉得写小说要比作诗难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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