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如乞丐一般的生活,吃餐厅里客人剩下的食物,晚上睡在码头,一边要躲避随时检查身份的警察,一边还要和那些对他图谋不轨的地痞流/氓周转。
那样的日子让她觉得还不如在T国被枪毙来的干脆。
就在她绝望的几乎想要跳海自杀的时候,一个和她有着同样肤色的男孩走进了她的视线。
他就是雷昂。
雷昂的精力不比她好多少,他不知道自己是哪国人,听修道院的修女说他是父母出车祸后遗留下来的孤儿,在修道院长到十岁的时候,忍受不了变/态修女的各种蹂/躏,所以那么小的年纪便逃了出来,一直流浪到现在。
为了生存几乎做过上百种工作,这个阳光开朗的男孩像是给她的阴暗无光的生命注入了一缕阳光,促使她对生活重拾信心。
从此她便以尔莎这个名字在这里居住下来,虽然她是个没有身份的黑户口,没人敢雇佣她,雷昂就以他的名义接揽一些可以带回家的手工活,在哪里她勉强可以自立。
只可惜,那样安定的生活却没有过多少时间,一次夜里警察局出动所有警力,对外来人口进行突击检查,那晚雷昂便带着她连夜坐船偷渡到了邻国。
从此他们开始了飘无定所的奔波生活,这几年不知道辗转了多少个国家,在和平的国家他们就像是他们这种偷渡过来的身份不明人员很快就会被发现,赶出边境线。
三年前不得已只能辗转来到这个连年战乱的Q国,租到了这个小阁楼,也算是相对安定下来。
经过相依为命的流浪生活,让他们俩人的心渐渐的贴近在一起,用相濡以沫来形容最恰当不过了。
所以,在雷昂像是开玩笑般的口吻,眉眼弯弯的对她说:“做我妻子吧!”
她不加思索的回答道:“好啊。”
她知道他是认真的,所以她的回答也是认真的。
在这个世界上与她的心最亲近的人,只有他了。
没过几天,他打完工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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