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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蛊孽 4(第3节)

直到一百十几年前,两国因为一个女人,终于掀起了战火。

那个女人名叫喀桑云珠,是火凤国高贵的公主,皇位的继承人。

那是一个集美丽与智慧于一生的奇特女子,骄傲尊贵,有着天神般耀眼夺目的气质。

据说火凤国因为她的降生,而遍降甘露,数年间几度干涸的比桑河一下子碧波荡漾,生出无限生机,其后十几年火凤国内更是风调雨顺,呈现出少见的繁荣兴盛。

因此,火凤国民将其视若女神般推崇着,受着族民最崇高的拥戴。

喀桑云珠年满十八岁那年,女皇正预备给公主择夫招婿,恰有东方天朝的游客,慕西域诸国之美名,学汉时张骞一路游访而至。

那游客乃是一个学识渊博的少年,姓沈名仪,其人谈吐高雅,风度翩翩,更懂西方各族方言,与喀桑云珠见得几面后彼此倾心相恋,于是火凤国举国大礼相请,留做驸马。

谁想大婚喜庆之日,精绝国王子阿巴罕带骑兵来袭,贱踏国宴,抢走喀桑云珠。

驸马沈仪带人追截,敌不过勇猛过人的阿巴罕,惨遭腰斩,命丧弯刀之下。

此番变故却是因为公主圣名远播,年轻的精绝王子阿巴罕心仪喀桑云珠,几番重礼求亲未遂,闻得心上的姑娘要嫁给异族男子,勃然大怒下,一弯锋利无比的银色弯刀,无情的撕开了两国的裂缝。

阿巴罕粗迈而不识温柔,虽有几次相见,喀桑云珠对其全无好感,眼见他恶狠狠斩杀了驸马,她悲痛欲绝,对他自然是恨入了骨髓。回了精绝之后,阿巴罕虽对喀桑云珠百般讨好,又怎能消其心头之恨,但为保腹中沈义之血脉,她又不得不含辱忍垢,强颜欢笑枕于仇人之怀,并且费尽心机令阿巴罕认定腹中骨血乃是其亲生之肉。

怀胎十月,两国烽战连天.

待得足月生产日,正是火凤国举全国之兵力来要公主之时,两国兵戎相见,喀桑云珠趁乱被救出,阵前产女血崩,只留一句:“灭精绝!”而含恨而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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