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后来熬成婆。
我最早读到的一本书是连环画,又叫图书,如今叫小人书,书名是《台湾五月夜》,内容讲的是一个姑娘在大街上被几个国min挡士兵给襁爆了。我真正读到的一本文学书藉,则是方志敏烈士写的《可爱的中国/》,第二本还是他写的,叫《狱中纪实》;再后来当我进入中学时,又读了《烈火金刚》,《风雨桐江》,《青春之歌》,《野火春风斗古城》,《芦荡火种》……我三五天读一本,不下二百本,尤其是读《青春之歌》叫我激动不已,热血沸腾,直恨自己生错了年代,要不然的话,自己也会像卢小川一样参加革命,也找一个林道静做自己的女朋友。
这读书看小说算是爱上了,时间长了,知道了什么叫世界名著也知道了一点什么叫文学。然而,我想写一本书的思想萌芽却最早来源于读六年级上学期的一篇作文。作文的命题是《种南瓜》,班主任蔡安老师给我的《种南瓜》评分是85,并拿来在班上宣读。此事过了一个月后,他又将此篇《种南瓜》改为90分[最高分是100分]。到这时,我心里竟洋洋得意地认为我是个写文章的料子。为了显示自己的水平,我把我的家境写了一首诗放在作文里给老师看,诗说:
祖辈世住大山冲,
忘不了这会儿家里穷。
打箍的水缸半缸水,
饭桌一张烧了个洞。
最耐用的是雕花**,
可没四人搬不动。
以上几件不是宝,
件件都比爷爷老。
若问它们从何来,
上上个世纪谁知道?”
作文交上去后,老师没给评语,我不服还有气,于是我写了一首诗放在作文里要气一气老师,诗说:
我走出大山冲,
小泥腿子捧书拜孔孟,
不巴望书中有幢黄金屋,
还真盼红楼的黛玉喊老公。
我小学快读完,
眼看就要上三中。
学到的知识一半吐了,
一半还老师,
到头来仍是腹中空。”
这诗交上去后,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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