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多元现金的案件。20000元被盗,在如今不算什么大事,可那时被盗25元即是一起刑事案件。有前科的人,在七,八十年代一次盗窃500元的,还有被重判五年徒刑去劳动改造的。
接到该公司保卫干事的报案后,重案队与派出所当即前往勘察现场……这里就不叙述现场的地理位置,公司现状,公司财务室结构,员工情况等等。简陋的临时财务室,没有基本的安全防范措施,没有保险柜,那20000多元现金就存放在出纳员办公桌屉子里。很简单,屉子锁被撬坏了还挂在屉子上面,20000多元钱不见了。照例,什么技术都使了出来,还是找不出一枚指纹。也许有人会问是罪犯老练不留指纹?
回答,不是。此办公桌系栗树木所制,又是本色木且粗糙,未刨光没上油漆,别说提起指纹,而是不显指纹。地上不明显的脚印倒是不少,因为这临时财务室也即是民工们的休息聊天室,人来人往,一天来此闲聊不少于几十号人。
当时王长增就想,既然有一个盗窃现场,在技术处理上总不能空手而归吧?较先进的技术不行,就用原始的。他叫人把办公桌抬到太阳底下看一看,“他奶奶的,锁既撬坏了,不至于看不到一个撬压痕迹吧。”
于是这办公桌就被抬到了室外,办公桌屉子正面对着太阳光仍旧是什么痕迹也没发现,他就是不甘心,屉子挂锁撬了,屉面不可能不留下撬压痕迹呀。他拉下屉子斜对着太阳光,像举枪瞄准射击把芯一样,这时他发现了一个似木工用于取钉子的钉锤所留下的撬压痕迹,这说明该抽屉挂锁是由钉锤撬开的。他有意对保卫干事说:钉锤即是作案工具。这时因为好奇在外围观的民工内外三层少说也有几十人,他认为若是内部人作案,放一放风声达到敲山震虎之目的,也许有点新的动静出现。于是,“是用钉锤作的案”的信息就像长了翅膀满公司飞。
勘察人员现场分析:
1,不知道这屉子有钱,就凭这简陋的工地临时财务室,小偷是不会浪费他宝贵的作案时间,这说明是知**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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