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赌坊外卖儿卖女,他们不管,你敢在赌坊内典人典命,不好意思,你这是在拆人家的招牌,赌庄将第一时间将哄你出去,从此将你列入黑名单,禁止入庄来赌。
也就是说,锦绣此举,完全就是犯了人家禁忌的。
在这种情况下,哪有人敢出头来买人,哪怕卖的如此便宜,也无人敢贪想:一般人哪敢得罪了他们啊!
这些看热闹的赌徒们在心下细一番琢磨以后,一致得出一个认知:
这是一对二楞子。
原因如下:
一,正常人不可能会在赌坊里卖人,明知故犯,那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二楞子。
二,瞅啊,那高个子只知道一个劲儿的喝酒,一脸又“蠢”又呆的模样,若不是二楞子,怎么会在那里呵呵呵的笑,都被卖了呀,神情应该表现的悲痛一点才是正常的。
三,一般情况下,谁乐意乐意花银子买一个酒鬼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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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家已经沉下了脸,直起身打了一个手势,让身后的庄卫上去将人哄出去,并且一定要好好给点颜色看看。
锦绣拉着阿日继续叫卖,面对群扑上的人,左一闪,右一闪,阿日呢,则在漫不经心中,将来人很不小心的“撞倒”。
两个人看似在躲闪,实则呢,已经把数个庄卫不着痕迹的撂倒。
本来懒懒旁观的庄家不由得暗暗眯起了眼来:对方似乎是身藏不露的高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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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这么一闹,有些有身价的贵人一个个皆从雅室里内走出来,于是赌堂里聚的人越来越多,越发显的拥挤。
弄清楚情况以后,一位个儿极高,身材壮如牛的胡人富贾,细细的惦量起阿日那精健的身子骨,觉得物有所值,应该说是太值,马上抓住了这个商机,叫起来:
“二两银子是不是?本大爷买了!”
那人缓缓走进来,对着那庄家拱了拱手,笑着说:
“林庄家,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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