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后两千多年中国社会治乱循环的真相传统观点认为,秦王朝是第一个全国性的封建主义政权,由秦自鸦片战争的2100年是封建主义的社会制度。有些历史学家和网友对此有不同意见,认为中国的“封建主义”和欧洲中世纪的概念大不一样。我的观点是,不必拘泥于名称。既然主要生产关系,即土地所有者(地主、庄园主)和佃农之间的关系是一致的,那么使用约定俗成的称谓也未尝不可。
秦及秦后两千年,中国历史有一个显著和令人迷惑的特点就是治乱循环。每个王朝初期,勤勤恳恳,小心翼翼,休养生息,生产力和人口得到恢复;王朝中期,国力强盛,欣欣向荣,威德四播;王朝晚期,法纪松驰,流弊丛生,腐败堕落,战乱四起,最后哗啦啦如大厦之倾。
对于这个现象,有一个传统的解释:王朝越到晚期,土地兼并越严重,越来越集中在少数土地所有者身上。于是,农民受到的剥削、压迫越来越深重,最后不堪忍受,只好起来造反。这样的解释,是第一个要质疑和破除的迷信,否则思想永远跳不出原有的框框。
土地兼并和集中,并不是说土地就不存在了,它依然在那里。那么新的土地所有者,例如大地主,依然需要找佃农耕种,否则对自己也没有任何好处。问题是,王朝的初期和中期,土地兼并依然存在而且不少,为什么那时候农民不造反,到了晚期才造反?这里的关键问题是,所谓封建主义制度的特点,就是农民失去土地,必须依附地主,出卖劳动力维持生活。如果说土地被兼并(即自耕农甚至小地主失去土地)就会引起造反,那么等于说封建主义制度无时无处不在引起造反,于是整个封建主义的历史必然是战乱不息,无日安宁。显然这样的推论不符合历史事实,但却是传统“土地兼并-治乱循环”论的必然逻辑。
有人又会说,王朝初期和中期,土地兼并还不严重,所以社会危机还不严重,如此等等。姑且先接受这种非常牵强而且没有充分论证的解释。这种解释其实是说,土地兼并严重到一定程度,就会引起大范围的农民起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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