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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中国各个朝代的封爵制度(第5节)

侯、伯、子、男五等宗室、功臣都有,均有封地;县侯、乡侯、关内侯为功臣及子弟起家封爵,无封国,食租税。王至男视官一品,县侯视三品,乡侯视四品,亭侯视五品,关内侯视六品。

黄初三年始封皇子为王,并封王之庶子为乡公,嗣王之庶子为乡侯,公之庶子为亭伯;黄初五年改封诸王皆为县王,以县为国;明帝太和六年再调整,改封诸侯王,以郡为国。王国置相、都尉(以上五品)、傅、保、友(以上六品)、郎中令、中尉、大农、司马(以上七品)、家令(八品)各一人;公国职员如王国;侯国置相(八品,相当县令)一人以及家令、家丞、傅等家臣。

除以上九等爵外,也有对庶民、士兵的赐爵,即曹操时在关内侯以下创立的名号侯、关中侯、关外侯、五大夫侯,皆为不食租的虚封。

2、两晋的封爵

晋武帝咸宁三年(275年)定制,爵位有:王、公、侯、伯、子、男、开国郡公、开国县公、开国郡侯、开国县侯、开国侯、开国伯、开国子、开国男、乡亭侯、关内侯。非皇子不得封王,宗室封爵有公、侯、伯、子、男(其中又有郡公、县公、郡侯、县侯之别);功臣有开国郡公、开国县公、开国郡侯、开国县侯、开国侯、开国子、开国男、乡亭侯(乡侯和亭侯)、关内侯、关外侯等。五等爵上加“开国”二字西晋时较少,东晋多以此酬异性功臣,其建制不久,常与原五等爵混称,沿用至后世。从官品上看,开国郡公、县公为一品,开国县侯、伯、子、男为二品,县侯三品,乡侯四品,亭侯五品,关内名号侯六品,关外侯七品。

晋武帝时对王国制度有具体规定:大国二万户,兵五千(置三军,中军二千,上下军各千五百);次国一万户,兵三千(置上下两军,各千五百);下国五千户,兵一千五百(置一军)。公之制同王之下国。侯不满五千户,亦置一军,兵千人。诸王子除嗣王外,依次按公、侯、伯、子、男递降。王、公、侯国均以中尉领兵。王国置相(后改称内史),王官除傅、保、友、郎中令、中尉、大农、常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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