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入人家的杀之无罪,无缘无故进来那个人是谁呢,是不是所有的人,法律是这样解释的,什么叫无故入人家者,无故入人家无缘无故,这里面包括哪几种情况,你能够判断这个人有侵害意图的,而且这种侵害意图,要么是偷,即使你知道他不是来杀人的,你知道他是来偷或者来奸,来通奸的,这个都属于可以杀的对象,你可以把他杀了,只要你能够查清楚,或者你不能查清楚,但对方没有吭气的,你没有办法辨别对方身份的情况下,你把他杀了都是可以的,所以实际上这个法律就排除了,如果晚上进入人家(的),是小孩者老人或者是妇女,那么这(条律法)就不适用,其他都适用,只要是男性成年男性,晚上无缘无故跑到人家家里去,主人把你砍了,不负任何刑事责任,问题在这里,晚上无缘无故跑到你家去,一刀砍下去没死,比如砍了一只手,抱着手逃回家去了,第二天到衙门告你,说你昨天晚上跑到他家去玩,被他砍了一刀手砍断了,要不要承担刑事责任,法律在这个时候处理得很奇怪,它的法律是这样规定,法律本身对于夜无故入人家者,受伤怎么办它没有规定,它只是说主人把他杀了没有罪,好如果这个主人当时,没有把他杀死把他砍伤,然后把他关起来,第二天送到官府里面去,可以不可以也可以,由官府来处置他可以,但是这个唐律是怎么规定的呢,如果是这样的罪名,你把他关了一晚上,或者当府机关的人当场,把这个人抓住的,反正能够判定他是夜闯民宅的,罪名是多少呢,罪名只有杖八十,打八十下,打你八十下就算了,如果你不报官府,你把他当场杀死,登时就是指当场立即的意思,立即把他杀死没有罪,你把他送到官府去,说他闯到我家来,只有杖八十,这个立法导向明显是主张,大家利用自己的力量,我们在法律上这个叫自立救助,用自己的力量来维护你的住宅安全,你通过法律你送到(官府)去,反而减轻,这是我们国家有关,对住宅夜间保护的一个特别立法,它是利用主人自力救助,自力防卫的办法,用最严厉的防卫办法,来保护住家的安全,这条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 /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