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在同遗传和环境的相互作用中表现出来的。教育的主导作用是相对遗传和环境而言的。因此,不能超越社会发展和个人发展对教育的制约性而去孤立地谈教育的作用,遗传,环境跟教育的关系是内因与外因,主观与客观关系的辩证的统一。教育根据一定社会(或阶级)的要求和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由教育者对受教育者施行的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影响活动。在教育中,要重视启发性,要注意调动儿童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要着眼于儿童的“最近发展区”,使教育的作用与儿童发展的需要紧密结合起来。
(三)教育的类型
根据不同的标准,教育可划分为不同的类型:
教育按场所可分为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三种形式。
根据形式,内容,时间,对象和主管等不同,教育还可以分为普通教育、专业教育、业余教育、华侨教育、少数民族教育、特殊教育等,以及国立教育、集体教育和私立教育等。
按照不同历史时期,教育可分为原始社会的教育,奴隶社会的教育和封建社会的教育(以上统称为古代教育)资本主义教育和社会主义教育等。
中国古代教育,下限断到1904年清朝政府公布《奏定学堂章程》(亦称“癸卯学制”),即1911年辛亥革命前夕。近代中国教育的转型开始于鸦片战争之后,先由外国教会,后为洋务派,再经改良派。直到1902年清廷才公布学部大臣张百熙拟定的《钦定学堂章程》,称为“壬寅学制”,未予实施。1903年清廷命张百熙、荣禄、张之洞等以日本学制为蓝本,制定了《奏定学堂章程》,次年(1904)公布推行,为转型的标志。
二、中国古代的官学教育
中国古代官学教育是指中央朝廷以按地方行政区划的地方官府所直接创办和管辖的旨在培养各种统治人才的历代学校教育体系。前者称中央学教育,后者称地方官学教育。
(一)中央官学教育
中央官学的产生、发展和衰落,是同中国封建社会的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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