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他经过了脱胎换骨,才有如此惊世骇俗的面目。而身上的衣服,苦练了半月有余,古宇轩的衣服能好到哪里去?
他还没来得及整装收拾,自然是这副可笑的模样。说是高人,真让人不可思议。
那个黑衣人见是一个山野少年,眼中淡然,并无多大变化,不惊不喜,仿佛来人是谁与自己毫无关系。
那为首大汉心中倒是惊讶,这个打扮破烂的少年怎会有如此身手,况且他年纪轻轻,实在匪夷所思,超出自己的认知范围太多!
自己练到25岁方有独挡一面的能力。而且也不能有如此轻功和如此身手。就是现在十年过去,只是江湖经验多了些罢了你,武功却是再难以长进,否则也不会混在人家家里当个小小的护院头领。可是眼前这少年,给自己的感觉太出乎意料了。如此小的年纪,比自己的身手好要高。为首的人心中一种不好的感觉油然而生,恐怕这个后生不是好惹的。
为首的汉子乃是江湖上号称四大世家之一的楚家的护院头领史万森,他25七年前来到楚家做普通的护院侍卫。如今,凭着自己的身手和不错的关系终于当上了楚家的护院头领。半月前,楚家遭遇盗窃,家传之宝“噬魂琴”不翼而飞,随后在后院发现眼前的黑衣人鬼鬼祟祟。是以一路跟踪过来。从山东跟到这陕西华山脚下,终于围攻困住了他。眼看就要得手,没想到半路杀出个程咬金,他又惊又恨。
“你就是下黑手的无耻之徒?”那大汉知道今天不能善终,也不留情面的出口骂道。
古宇轩听了道:“哼,谁这话毫不脸红,不知是谁十几个人围攻一个还自讨苦吃,又是谁的人打不过准备背后偷袭,现在恬不知耻竟然还狗急跳墙,反咬一口?”
为首的史万森老脸一红,憋着一肚子气话偏偏说不出来。这个小子也忒会说了。没想道武功不错,又能说会道,想必是名家之后。
随即史万森道:“你是什么人?感坏我齐鲁楚家的好事?有种的报上名来!”
“我就是一个山林野少,哼,被我说中了痛处就问我的来历!有本事你动手啊!”古宇轩也想试试自己的身手和武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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