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回走,半路遇见房东,没敢打招呼,低头走过去了,否则他肯定以为一大早买一捆香,要烧他们家的房子呢。
回到房间里,我把纸人端正的摆好,把花盆里三年没开花的马蹄莲给拔了。我抽出三根大粗香点着了,插在花盆里。
香烟缭绕,这下应该行了吧。
“谢谢你,秋瞑!”甜甜的声音让人陶醉,我没说话,只是傻笑着摇摇头。
“虽然现在不行,但是以后我一定会给你做一次早餐!”闫霜的的话语里充满了感动的意思,我没说话,依旧傻笑着摇摇头。
我在厨房里简单的弄了点稀饭吃了,当我再次回来,闫霜已经美美的坐在沙发上对着我微笑,身边的香连一半都没有烧完。
“你确定你只需要吃这些东西吗?”我问。
“不然呢?哥哥打算给我来个鸡腿吗?”闫霜开心的笑着,露出两边的小虎牙,显得可爱至极,如果她真的是个有血有肉的人该有多好啊。
我靠,想什么呢?就算人家真的是个活生生的大美女,人家也是有自己心上人的。
我提议,如果没有什么其他重要的事情,那我们一会儿就出发去鹿城吧!毕竟不论是去见梁梁,还是去有一家酒店里面打那个柜子的注意,都要先赶去鹿城,好在都是一条路线。
嗯?似乎还不行,我自己看了看闫霜的这身打扮。晚礼服是参加酒会的时候穿的,过于现代化了,特别就是这只有一只的高跟鞋。
不过她可能是累了,把高跟鞋脱了,穿着鞋架上尘封已久的一双女式拖鞋,那是前女友的。不过她看到我注视着她的脚,有点不好意思,和我解释一只鞋子走路太累了。
我要闫霜在家里乖乖等着,我去给她买衣服,不能穿的这么显眼。我用最快的速度来到大都会,到了女装区我傻眼了,琳琅满目。
以前虽然经常陪前女友逛街,但是大多数也是逛到哪里就在哪里找凳子。我想大多数男人都和我一样,从来没有自己挑选过,也从来每个出过有用的意见。
服务员问我女朋友的身材,我也没解释不是给我女朋友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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