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跟着蛐犹,大概穿过了几百米的树趟子,眼前出现了一大片的空地。
一顶灰色的帆布帐篷搭建在草地上,帐篷很大,都快赶上一间房子那么的大了。
帐篷的外面并着排的坐着两个,穿着一身树叶子衣服的男人。
两个男人的面前生着一堆篝火,地上扔着几只野兔子,两个男人正在给兔子扒皮。
刚一出林子,蛐犹就趴在地上不动了,我也赶紧的趴在了地上。
那不用说了,太婆婆就是被眼前的这两个男人给弄起来了,整不好就在那顶帐篷里边。
可是我咋救人啊?
就我这小身板,别说救人了,不被人救,就已经是烧高香了!
这咋办?这个时候我想起来了纯子哥哥,要是他在就好了。
正寻思呢,帐篷的门帘被掀开了,一个一身华丽装束的男人,出现在了帐篷门口。
“老板!”两个正准备烤兔子的男人一见,立马的站起身来,恭恭敬敬的站在了男人的面前。
借着篝火的光亮我一看,好一个气宇轩昂的男人啊!
只见他一身米黄色的西装,笔挺的衬托出来他那健硕的身材!
脚蹬一双程亮的黑色皮鞋,头上带了一顶白色的礼帽。
脸上肤色白皙,俊郎的脸庞上,衬托了一双像星星一样闪亮的大眼睛。
唯一有点不足的是,在男人的右边眼角的位置,有一个弯月形的疤痕。
疤痕有点的发红,弯曲的又像一条正在爬动的蚯蚓。
“嗯,都给我精神着点,那个小蛐犹跑了,我估计是去搬救兵了。”被称作老板的男人说道。
“这个地方叫迷踪林,还真是名不虚传,要不是上一次我们来过一次了,又有…带路,恐怕我们根本就找不到这来。”
“是老板,我们两都精神着呢,这不想着先给老板烤只野味尝尝呢!”两个男人躬身的答到。
“我看着你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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