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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95章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第4节)

们现在动他们,岂不成了言而无信?只怕倭国其它的大小名主不肯再降了。”

马周跟张超道。

“所以我们也不急于一时,太子现在的这个策略,在前期来说,确实能够很好的瓦解倭人的抵抗。等征服了整个倭国,到时再慢慢调整,找机会清除倭国层也不迟。”

真要找机会,哪里会没理由呢。

正所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如说,倭国的田地,表面来说,是实行的国有制。所有的土地,都不是私人的,而是倭国朝廷的。朝廷给那些大小名主们颁委任状,让他们代为管理经营田地,那些田成为名田,田主成了名主。

所以说,张超到时侯只要稍微脸皮厚一点,宣布倭国的田以后改属大华。然后朝廷到时再颁个命令,如收回田地,不再这样授给私人,改为国有然后出租给百姓。

只此一招,到时等于把倭国贵族豪强手里最重要的资产田地给没收了。

把这些没收来的田地租给普通的百姓,这样倭国百姓租朝廷的田,向朝廷交租。

哪怕按新的两税法,农民无田无赋,朝廷也不亏。因为现在的田赋其实相当低,但如果是收田租,却是高出许多倍的。

如许多田租,普遍都是三七分,其地主收租七成,佃农留三成。原来唐初时的职分田,是分给官员的田,交给百姓租种,然后收租给官员,当时关地区规定是亩租不过六斗。而那个时候其实普遍收成不高,亩租六斗,基本是四六分了。

而如今大华的两税法,在永不加赋这条下,今年一亩田的田赋加丁银,一起才不过十五钱而已。

但如果是官田收租,哪怕朝廷按每亩租额一石,四六分成,交租六斗。算是粮食产区最低的谷价,每斗五钱,那也得三十钱。这还只是最低的标准,如果按现在的平均亩产,一亩肯定不止收六斗租。

但算朝廷把倭人名主的田收回,然后租给倭人百姓,倭人百姓也是很划算的。因为在过去的庄园制,或者班田制下,这些倭人百姓不仅要交租调,还要服庸役,其负担可是极高的。

这一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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