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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7章 幽会(第2节)

防止万一信落到别人手里,终是不好。反正让栓子去送信,信到了张三郎手里他也知道是谁送的。

“拜托你们兄妹了。”

“小娘子放心吧,我哥办事很牢靠的。”红线笑道,“小娘子,等你出嫁,一定要记得把我们兄妹一起带去张家啊。”

红线一家都是当年十三娘母亲郑氏带来的陪嫁,因此他们也可以说是崔莺莺的人而不是崔家的人。

“放心吧,我肯定带上你们的。”

“那我就安心了。”红线将信揣进怀里送信去了。

张超很快拿到了回信,接到信后,他心里也非常的紧张,甚至带着兴奋。这种感觉,好像是当年自己读中学时第一次给女同学写情书时的感觉一样。

兴奋,紧张。

折成方胜的信笺,还带着丝香味。

慢慢打开,里面只有一句话。

“管家。”

“少东家,你唤我?”

张超点头,迫不急待的问,“管家,你知道青龙寺吧?”

“知道,延兴门内新昌坊中,是密宗祖庭。青龙寺最出名的是每年春的樱花盛开之时,那时会有无数人前往赏花上香,热闹非凡。每年到了这个时候,寺内还会举办俗讲,相当热闹的。”

唐朝的樱花,嗯,长安城的樱花和洛阳城的牡丹,一样的有名。

不过这樱花是樱桃之花。

十月初九,就是后天啊。

“秋月,快来给我磨墨,公子我要写信了。”张超兴奋的喊道。

文房四宝虽贵,不过如今张超家也算是大户了,家里当然也是备齐了的。张超甚至都已经让木匠打了一个大书柜,虽然现在上面还没书。

秋月磨墨很熟练。

唐初的毛笔普遍较短粗,笔锋非常硬,这种笔是为了适应这个时期的书写方式。唐人写字,很多时候并不是铺在桌子上写,而是把卷轴拿在手里,左手握卷,右手提笔,是悬空写的。

一边写,握卷的手还一边转动,非常考验笔力。

张超毛笔字写的非常一般,平时他都是用鹅毛笔,但第一次给未婚妻回信,张超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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