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你他娘的当这是去逛窖子呢,还你也要去他也要去。老子这是拿生命在拼博啊。
“三郎,我们陪你一起去。”
“你们这么想去,那你们去好了,我不去了。”张超气的肝疼。
自己是万般不想去,李世民偏偏就选了自己。而程处默这群家伙,却一听这事,个个激动无比。娘的,他们神经这么大条,就这么喜欢玩刺激啊。
真是不怕把自己玩死啊。
张超特意的穿上了自己的那副很少穿的明光铠,戴上了凤翅兜鍪,麒麟吞肩,狮蛮腰带,猩红披风。
亮银枪、枣红马。
腰挎横刀,背带强弓。马鞍上左边挂一对铜锏,右边挂两把小手斧。
张超恨不得把自己包在钢铁罐子里,似乎这样就能让他安全许多。
“三郎,你这太夸张了吧,带上这么多东西,又不是去打仗,咱们只是去招降而已。”程处默非常不识趣的说道。
“爷们我乐意。”
张超没好气的回答。
几十斤的全副铠甲,加上刀枪弓箭等,张超累的不行,但就是不愿意脱。
上马的时候,还是尉迟宝琳和李感扶着张超的屁股推上去的。
“走!”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
啊呸,怎么能用这么不吉利的诗。
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总算找到一句还算不错的诗,张超念诵了几句,终于一夹马腹,催马前行。
一路上,张超都好几次想要调转马头,甚至干脆骑着马跑了。
但想想,跑的了和尚跑不了庙。
现在他是在这中,他身上挂的是军职,领的是军令。他敢跑,李世民肯定就敢杀。
整个世界都在跟我过不去啊。
相比起张超的心情低落,程处默、牛风虎、李感、尉迟宝琳这四傻,却一脸兴奋得意,好像交-配成功的狒狒。
这几个货想立功想疯了。
明明都是勋贵子弟,明明凭着父荫就能直接入亲卫府做七品的亲卫,随便熬个几年资历,就能到京中的禁卫中担任个旅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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