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个刻有字的木偶,其上所刻“尉迟灭宇兴”六字,基本上和大逆不道没区别了,按常理推论这是宗室宇温诅咒尉迟一族不得好死。
这两样东西只需其中一样,就可以定宇温死罪,要是为了震慑宵小,甚至可以夷三族,将其父、兄弟、妻全家抄斩,以明朝廷法度。
只是这样一来事情就闹得更大,宇温与之父宇亮、兄长宇明,是周国硕果仅存的三名成年宗室,而其妻尉迟炽繁,则是丞相尉迟迥的亲孙女。
若要夷三族,其父尉迟顺也难逃一死,也就是说尉迟迥得杀掉自己的儿子一家,这种事情当然是不可能的,不光如此,这两件物证的来源让人起疑。
怎么看都像是有人故意栽赃陷害,要借朝廷的刀杀宇温这个人,而宇温若是出了事,山南的宇亮绝不会善罢甘休。
放下前两件物证不说,第三件物证倒是与席胜遇刺一案有关,这是几张烧过的信笺残片,上面的“事成”“杀席”“守承”“十九”,区区四组八个字,很容易证明宇温买凶杀人的“真相”。
东西是在宇温下塌处发现的,结合在席府里席马五住所发现的残片,按理可以相互印证是宇温买通席马五刺杀席胜,刺杀案就可以破了。
但这不可能,在宇温下塌处发现的残片,已经被前两件东西证实完全没有真实性可言,宇温会在邺城使邸诅咒尉迟迥和尉迟氏?完全没必要!
在宇温下榻处发现的东西,甚至让席府里席马五住所发现的残片也没了可信度。
“丞相,下官认为,这是明显的栽赃陷害!没有可信的证据证明,西阳郡公宇温参与了刺杀席胜一事。”大司寇说出了他的判断。
“丞相,下官亦是如此认为。”崔达拏说出了自己的看法,先前在席府,席府二管家说有证据证明宇温买凶杀人,他见了那残片还真就有些相信,如今看来不过是拙劣的嫁祸伎俩。
“丞相,下官已经严加查证,搜查使邸的秋官府众人,并未有人恶意栽赃啊!”小司寇林彦说道,如今他的关注点不同,他要极力避免被人泼污水丢官罢职。
“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 /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