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和同僚们才渐渐搞清楚。
简单来说,维护治安、去民害、卫民生、检非法、索犯罪,这就是警察。
进一步说,警察是“强化”了的“专业执法力量”,是王法能否正常实行的基本依仗,是“正义”的化身。
地位很重要,所以别称“朝廷心腹”。
京畿警察厅是有别于六官体制官署的机构,成立后,朝廷对于长安居民的管理,能够真正的做到细化,有效对付长安城内魑魅魍魉们。
首先,是更加严格的户籍管理,其次,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也得到强化,而特别强化的一点,是对于奴婢、部曲的加强管理。
朝廷现有的体制,当然有一套管理制度和机构,来维持治安、管理百姓,其中就包括对官奴婢、私奴婢等贱民的管理。
但丞相对现有体制不满意,所以要设京畿警察厅,加强管理,而周法明就时不时召集属下开会,向大家强调这一点。
奴婢的买卖必须“严格受控”,无论是权贵、大户、豪商亦或是寻常百姓,买卖奴婢都要登记,蓄养部曲不是不行,但必须登记在册。
不登记也可以,一旦犯法被抓,若没有正当的身份证明,视同无主之物,充公。
郎主要领人回去,可以,缴纳罚金。
这只是警察厅职能的一部分,然而,仅仅是加强奴婢管理这一项内容,就足以让警察厅忙得焦头烂额。
长安,是大周国都,城里权贵多如狗,纨绔子弟满地走,各种豪商、大户数不胜数,为其服务的奴仆数以万计,想要有效管理,难如登天。
单说登记一项,一个奴婢要在警察厅下属的警察署登记,必须建立“个人档案”,这档案不仅记载姓名、性别、籍贯、所属主家就了事,还必须附有肖像画。
或称素描,警察将此人的样貌画下,存入档案,以免有人冒充。
与此同时,还要留下指纹,以及测量身高、体重。
登记一个人、十个人甚至百人,不是问题,登记上万人,那就是大问题,光是要加强管理奴婢,就能让警察们,忙得脚不沾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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