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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三十七章 新解(续)(第5节)

,家的结构也没变,依旧是父父子子,但是,既然国事的构成变了,强调分工及合作,那么家事的构成随之而变,强调分工及合作,不是理所当然的么?

这种时候,还强调家庭要“同居共财”(合作),拒绝“别籍异财”(分工),那就是不利王事,形如刻舟求剑。

看到这里,徐文远放下放大镜,呆坐半响,再拿起报纸继续看下去。

他认为没人可以挑战“家国同构”的观点,而现在,挑战者确实没有挑战这一观点,反倒是运用这个观点,对细节给予“新解”。

然后反推过来,论述国事变化,家事也得跟着变化。

作者在文中对农桑和工商的生活状态做了区分,进而阐述“同居共财”和“别籍异财”的特点。

同居共财就是大家族聚居,子孙们一起生活、务农,一起照顾祖父母、父母,族人之间相互协助,一起对抗天灾,这就是农桑时代的日常生活特点,总体而言强调合作。

但是,如今工商大兴,粮价、布价持续走低,靠种地的收入,已经无法维持一个大家庭的开支,所以需要别籍异财,家族成员相互分工,适当合作,才能更好的生活下去。

长子(或嫡长子)、长孙(或嫡长孙),留在家乡,守着土地、祠堂,守着祖父母、父母生活,尽孝。

其他成员,可以在家务农,也可以外出务工,乘着工商业大兴的东风,在别处安家落户,靠着务工所得,一样能过上不错的日子。

再把一部分工钱汇回家乡,让父母过上好日子,吃得饱,穿得暖,这也是孝顺。

有了子女,可以送回家乡让父母帮忙照顾,既让父母含饴弄孙,又解了自己后顾之忧,情亲不断。

如今邮政发达,又有电报,亲人之间的联系方便许多,即便分居各地,也能相互照应。

朝廷挖运河、修铁路、开山辟石修官道,又清剿贼寇,保境安民,水陆交通越来越便利,越来越安全(相对),外出务工、定居的家庭成员,逢年过节依旧可以很方便的回到家乡。

家人团聚共叙亲情,族人们一起祭拜祖先,洒扫祖坟,祠堂香火不断。

家庭成员们即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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