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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章 郁闷(第3节)

延缓。

原本云集邺城的权贵,本来是要参加子册后大典,如今意弄人,喜事被丧事取代,他们自然是要参加蜀王的葬礼,许多人和杞王父子一般,没有离开邺城。

而身为蜀王的孙女,西阳王妃尉迟炽繁自然也得留在邺城,为祖父守居丧礼,孙、孙女为祖父服丧为齐衰,若按周礼那么得服丧一年。

当然这不是真的就要服丧一年,自汉以来,丧期之数,以日易月,一年十二个月,那么只需要服丧十二日即可。

待嫁的尉迟明月同样要服丧,其婚事近期就不要想了,且不她本人亦是蜀王孙女,其父尉迟顺,按礼得为亡父斩衰三年。

三年就是三十六个月,若按以日代月,莫非三十六日就结束了?

此乃大不孝!

子崩,太子即位后要以国事为重,所以在悲痛欲绝之下以日易月,这是可以理解的;重臣的父母去世,如果国事离不开他,那么子下令夺情以日易月,这也是可以理解的。

至于其他人,子为父服丧敢以日易月,三十六日后就回来继续当官,那就是大不孝,可以称之为恶行。

蜀王世子尉迟惇,即将继蜀王位并继任丞相,要主持朝廷事务,所以子必然会“夺情”,而尉迟顺、尉迟佑耆不可能有理由得到如此待遇,为亡父服丧期若是草草了事,这不是大不孝是什么?

尉迟顺为蜀王在世诸子之中最年长者,又是嫡出,按世子之位本该归他,奈何蜀王当年续弦,弄出两嫡妻来,王氏所生之子也成了嫡子。

一番权衡利弊之后,蜀王世子之位归了四郎尉迟惇,三郎尉迟顺的地位就有些尴尬:他算是嫡子之中年纪最长者,却不是蜀王的继承人。

如今若真是服丧三十六日便结束,那可是会被人戳着脊梁骨骂不孝:是不是对蜀王未立你为世子不满?人伦纲常还要不要了?

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君、父再有过错,做臣、子的都得孝顺!

不别的,就是言官的弹劾奏章,还有朝野内外的舆论,都能让尉迟顺羞得无地自容,尉迟丞相劳苦功高,结果家里出了不孝子,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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