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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刺眼(第2节)

”一些,他增加了“抓走林邑权贵家眷,逼迫林邑国称臣纳贡”的建议。

如果真能逼林邑国称臣纳贡,朝廷有了面子肯定很高兴,对于宇文温“擅开边衅”的行为,也会宽容得多。

而宇文温决定纵兵大掠来个无差别屠城,现在是爽快了,可消息传到邺城,恐怕就会被人诟病,后续会有一连串麻烦,但王頍当时却不打算劝谏。

首先是劝也没用,其次,宇文温接连拿下江州、岭表,又平定交州,已经立下许多大功,是时候自污,让朝廷不要那么“为难”。

宇文温已经是郡王爵,连番立下大功,本人进位国王爵的可能性很小,所以会以军功荫庇儿子,而宇文温如今已有四子,足够分功劳了。

战事进展顺利,本来无需如此自污,但攻破林邑国都的事情,接近灭国之功,对比丞相亲弟尉迟佑耆久攻建康不下,宇文温的功劳要多刺眼有多刺眼。

拿下建康对于周国的意义,可比周军攻破林邑国都典冲要大得多,但凡事就怕对比,任何突显尉迟佑耆“无能”的举动,都会拨动丞相尉迟惇那敏感的心弦。

况且宇文温对林邑国用兵实属擅自行动,事前并没有向朝廷请示,根本就没有获得朝廷准许,所谓名不正言不顺,不给个借口让朝廷借题发挥一下,恐怕麻烦事会一件接一件。

宇文温要自污,王頍举双手赞成,虽然对方没说,但王頍已经有了自己的判断:宇文温选择背负纵兵屠城的恶名,已经放弃攻破典冲的奖赏,不过劫掠富庶的典冲,好处可是实实在在的。

助战的俚僚兵,还有冯冼氏、陈氏、宁氏族兵及其所属船队,大家都能分好处,对于宇文温的信任大幅上升;而官军不用脏手也能分好处,军心更稳固。

宇文温自己也能分好处,出兵的消耗完全填上还大有盈余,无非是名声有些不好听,但这不好听也得分场合。

林邑国数百年来不断向北扩张,屠杀的日南郡、九真郡百姓不计其数,宇文温进攻林邑国打出的旗号之一,就是“血债血偿”,毫无疑问,宇文温屠典冲收获的不完全是骂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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