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金色的光芒化作了一道利刃朝着花奴的手掌而。
“自不量力。”
花奴看到秦宇的举动脸上露出了不屑之色,而周围围观之人也是一脸的唏嘘,在他们看来秦宇真是太不知道死活了,面对着比他足足高出了一个境界的存在竟然只是一指点出,这分明就是托大。[醉书楼小说网/\/%^www.\zslxsw.\\com]
然而,只有秦宇自己知道他这一指所蕴含的力量。
在修炼场内他之所以后面又会延长修炼时间,为的就是领悟那一式望山神通,但除此之外还有另外一个原因,就是吸收剩下的两块灵石。
三块灵石入体,再加上那修炼场的特殊灵气,秦宇体内的血液已经是有十分之一转换成为了金色血液。
随着血液转换成金色,秦宇的肉身便的更加的强悍,而且最重要的是,秦宇发现每一次他调动体内金色血液的时候,所释放出来的能量也要比原来强大几倍。
这也就意味着,如果他不使用追影的话,那么他的肉身就是他最强大的武器,而促使肉身成为他最强大武器的便是体内那金色血液。
不死金身!
这是秦宇对自己现在一个变化的命名,因为他现在已经是不死之身,如果血液全部变成金色的话用不死金身来称呼却是再合适不过了。
呲!
一道血液飞溅,在所有人震惊的目光之中,那花奴的巨大手掌直接是被这道淡金色的光芒给刺破,滴落下一滴滴的血液。
苍穹之上带着戏谑之色看着这一切的花公子脸色暗了下来,而那花奴却是勃然大怒,因为他知道,他代表着是主人,连一位地仙二重天的要是都拿不下,主人必然震怒。
“怪不得敢这么的放肆,果然是有两把刷子,但刚刚我只不过是随意一击罢了,接下来才是正菜。”
听到花奴的话,震惊的人群这才平复下来,一个个脸上露出原来如此的表情,想想也是,一位地仙二重天怎么可能轻易接下地仙三重天的一击,而且还击伤了对方。
然而,只有花奴他自己知道,刚刚这一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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