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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65章 血斑巨犬的狩猎日常(第3节)

,可是一个一个鬼精的,速度极快,追捕起来不容易,而且很容易惊动死神的神侍。

血斑巨犬加尔姆现在比较青睐于两大种族,骸骨一族,龙巫妖一族。

那骸骨一族数量庞大,够吃。

不过缺点也明显。

血斑巨犬加尔姆感觉灵魂之力太弱了,一些小个子,给他塞牙缝都不够。

倒也有君王级的存在。

说实话,之所以爱上骸骨一族,那是血斑巨犬加尔姆曾经吃过一头骸骨君王。

说实话,那头骸骨君王味道是极好的,口感嘎嘣脆,不弱于仙宫之中阿萨神族众神了。

灵魂质量也挺好。

唯一的缺点,就是数量太少了。

上次吃了一个,它曾经试图再捕捉几头打打牙祭,谁曾想到,那居然是海姆冥界唯一的一头骸骨君王。

现在加尔姆有个计划,它打算暂时放过那些骸骨领主。

养养吧。

嗯,相比起骸骨君王,骸骨领主的味道还是差了一点。

他现在的目光全部是落在了那群龙巫妖身上。

那群龙巫妖不但味道挺好,而且数量挺多,够吃。

龙巫妖的地盘在龙岭。

那里地势极高,一些龙巫妖喜欢成全结对的出没,前往冥界九河之中的其中一条大河洗澡。

那条大河唤作斯利德,它拥有着一股奇怪的能力,能够龙巫妖的血肉,皮肤。

有防止腐烂的功效。

一些龙巫妖喜欢泡在其中。

他们不喜欢自己白骨琳琳的恐怖模样。

大约是它们死后对于生前的最后一丝眷恋。

血斑巨犬加尔姆是个狡猾的家伙。

它贪婪,凶残,当年却充满了奸诈的智慧。

它知道了一部分龙巫妖的习性之后,便是埋伏在了那条唤作斯利德的大河的河口,一旦有龙巫妖前来,便是上前一口吞噬。

当然,加尔姆很懂得放养的原则。

并不是赶尽杀绝,通常是吃一批放一批。

细水长流嘛!

一小批龙巫妖突然消失既让自己饱了口福,也不会让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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