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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第七十三章(第2节)

摩的书,文学类的极少,《红楼梦》全是洁本,涉及谈恋爱的都给你删掉。他说“我恨透那些删书的人了”。

他考上长春大学特教学院的中文系。发现会弹吉它的男生比写诗的男生更吸引女生,就开始学琴,学完琴教人,教一小时琴,人家帮他念两个小时书。本来也想听点武侠,但觉得让别人念这样的书,自己就太亏了,就念世界名著,人家读得辛苦,他自己也只好强挺着不能睡着,“所以《复活》、《红与黑》、《恶心》都是半梦半醒中读完的。”

上完学他被分配到一个色拉油厂,“我想上班,工厂也不让我去上班。我特别焦躁,成天在屋子里转来转去。想着这样的日子离死还有几十年,怎么过啊?我想劳动,但是不被允许。经济利益还是另一方面。我参与不到现实生活中去,没有荣誉感,没有那种被人认可的成就感。”

他嘲笑那种日子是“狗活”,想来北京试试,先看能不能活下来,别的不会,会写诗,会弹琴,所以一下车就去了西直门地铁,卖唱挣了二十块钱,觉得能活下去,就留下来了。

他挣点儿钱,到处走,走一走再回北京住一阵子,上海苏州杭州南京长沙腾格里的沙漠阿拉善的戈壁,那曲草原和拉萨。走滇藏路,徒步到昆明。晚上有帐篷,不是买的,是找个裁缝店,找了些塑料布缝起来的。晚上刮个风就倒。身上就只有四个凉包子,一瓶小二锅头,又下雨,饥寒交迫,就地睡下。帐篷根本不顶事,都湿漉漉地糊在脸上。

冷热饥渴,这都特别具体,用他的话说,算是知道了自己的渺小,也别追问什么终极意义了,没有那个。生活本身“不好不坏”。

有人说是不是用流浪考验自己的意志,他说:“这种考验有意义么?你也可以把手放到火上看谁时间长,这也是考验意志力,但是这是一种自虐行为嘛,为了显示人类的意志去做这种事情我觉得是一种虚荣,还不是个人的虚荣,是一种集体的虚荣感造成的一种东西,有的人以为全人类的目光都在注视着他,哪怕在孤独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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