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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节 打野猪(第2节)

米田、还有新栽果树,它的外围有篱笆和围墙,却防不胜防,野猪跑进来破坏,往来冲突,将景致破坏,吃菜拱树,把米田大肆破坏,所以每年都要打野猪。

野猪肆虐,是当时生产力不发达,人类对自然环境开发不够,而且攻击力也不强……哪象现代化的打猎是一枪一个,跑得老远都能打死,来多少死多少。

现在嘛,出了城市就是荒山野林,野兽们有大把的机会躲起来去休养生息,等到山里吃食匮乏就来找人类做粮仓。

庄丁讲道:“公主说了,她备有上好的兵器和弓箭,若小郎君有自己用熟的兵器,带去无妨,用她那里的也行。”

“好,明早准到!”冯小宝应允下来。

等他离开后,冯小宝找邻居了解一下,老人家们经验丰富,告诉 他打野猪要慎重:

与其它野兽相比,野猪繁殖得快,相对价值不大……就是吃猪肉,在唐朝猪肉不值钱,不同于大伙儿热衷于打虎,既可扬名,又有不小的收益……虎皮很值钱,虎骨能泡药酒,名利双收。

至于狼,人类有消灭它们的必要,见了就要杀。狼性凶残,比如一窝鸡如果有一百只,一只狼杀鸡只能吃掉十只,但它会将剩下的全部咬死,而且对人类有很大的威胁,你不惹它它都会来惹你。

再有,野猪的凶猛甚至胜过老虎和狼,平常的野猪怕人,也不主动招惹人类,但一旦受伤不死的话,它们会疯狂地报复,对人类和狗追杀不休,见物咬物、嘴撞、口咬和獠牙捅,务必将对方置于死地才罢休,其速度之快,报复之狠,在凶兽中首屈一指。

价值不大、不主动攻击人但人伤它就凶猛反击、所以山民见着它们往往是大家各走各路,相安无事,轻易不惹打它,夜里顶多是敲盆打锣吓走它们。

……

第二天是第二次见着千金公主,她给他来了个制服诱惑:贴身猎装勾勒出美妙的曲线,凹凸有致,有着青涩小女生所没有的丰腴肉感,持刀背弓英姿飒爽。

见着冯小宝也是带弓挎刀,带了他八十二斤军器,千金公主娇笑道:“小宝,这回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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