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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我要做大亨(第4节)

研究完,就明白了,第三个需要庞大的资金,以及网络渠道,自己暂时做不了;第二个需要很好的机遇,可遇而不可求;只有第一个是最简单,也最实际的,何况自己走的就是“淘书捡漏”路线,看起来必须要和废品站打交道了。

一个百万富翁,去废品站淘旧书,是不是很可笑?

实际上连林逸自己也觉得好笑。

……

林逸自认是个买卖旧书的新人,所以他很虚心地希望能够和一些前辈学习一下收购旧书的技巧,比如董眼镜,刘三两,甚至王黑子和何仙姑等人都是他学习的对象。

可是,很遗憾,自从林逸一战成名,在财神庙就成了一个独特的存在,而这件事儿的后遗症也显露出来。

首先,大家伙一见到他就喊他“林百万”或者“捡漏大王”,有的甚至直接叫喊:“我们的百万富翁又来捡漏了。”

对于这些充满了嫉妒味道的称呼,林逸一概付之一笑,毕竟嫌贫仇富人之常情,只要思想境界没高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境地,看到有人一夜暴富,心里都难免有些不是滋味。

其次,在财神庙摆摊的那些女性朋友们,看林逸的眼神都不对,一个个眼冒金光,舔着嘴角,就像是西游记中的女妖精看见了唐僧肉,搞得林逸不得不躲避她们抛来的一个个妩媚眼神,生怕被淹死在秋波里。

不过让林逸感到超级郁闷的是,不管他在哪个书摊拿起一本什么样的书,那本书立马就会被告之不卖,摊主高度警惕,会把它像孩子一样抱在怀里捂得紧紧的,像是突然发现了一颗绝世金蛋,准备靠自己的力量孵化出来。

林逸明白他们的意思,害怕自己又捡了漏,以为自己看中的书就都是值钱的。

天啊,实际上林逸看那些书只是随手翻翻,丝毫没有捡漏的企图,准确地说,就算他真的有捡漏的意思,也不会这么明目张胆,毕竟谁都知道他林逸现在是“火眼金睛”,“点书成金”。

总之,财神庙这地方是不能玩了,大家伙都像女人防色狼般防着他,生怕他林逸又把啥值钱的旧书给捡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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