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速作品的整个内容看,并非抄袭。姚雪垠公允的表态,终使这件公案落下帷幕。
……
纵观这封信不足两百来字,却极具收藏价值,首先,收信人不凡,乃是“香港文坛教父”刘以鬯,再加上“姚雪垠”这位历史小说“大神”,强强联合,价值就更高了。何况,依照这封信,可以查出这两位文坛巨匠深厚的友谊,具有很强的历史研究价值。
其次,在信中有提及“徐速笔墨官司”这么重要的事情,就更具有历史意义了。对于喜欢研究这些文人掌故的史学家来说,单单信上这几个字,就可以看出姚雪垠对这场“官司”的态度,宁可埋头写书,也不愿意多花功夫在官司上,从而展现出一位文坛老前辈高尚的品格和积极创作的态度。
最后,就是那枚印章了,林逸查看网上所知,有很多姚雪垠的信札都是只有签名,没有印章的。
印章作为一位文人的私人印藏,一直都被赋予很重要的意义。只有在很特殊的时候,比如挥笔作画,挥笔写诗,亦或者与好友知音游戏时,才会完美地印盖上去。一般的书信来说,很少会有主动盖印章的,除非写信人和收信人有很特殊的关系。
姚雪垠和刘以鬯就是如此。
在1979年之前,两人估计未曾谋面过,只是彼此知道对方的作品,欣赏彼此的文采,神交已久。这才使得刘以鬯竭力推荐姚雪垠《李自成》在香港出版。
反过来,姚雪垠要是给一般的熟人朋友写信,断不会加盖上这种私人印章,因为大家彼此都熟悉,没必要搞的那么隆重和正式。但写给刘以鬯就不同,加盖这枚私人印章,可以很好地说明姚雪垠尊重对方的态度。
这就是文人交往的细节。
细节决定态度,态度决定命运。
而姚雪垠与刘以鬯的命运之交,也从这封信开始。
只不过让林逸疑惑的是,这封信怎么会夹在《李自成》这套书中,又怎么会流落到深圳的旧书摊?
转而又释然了,深圳和香港本来就很近,至于这套书和信可能有很多缘故出现在这里,被窃,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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