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的时间里,这一套已经初步运作成熟和相对完善的制度,屡次经受住了我不间断的远出在外时,处理应对各种突发状况和意外事件的种种考验。
这样我在人事调整以及内部层次和架构的规划上,就又多出许多的余裕和腾挪的空间从某种意义上说,就算日后针对性的换掉一些人,对于整体体系运作的影响,也可以被所见到尽可能小的地步。
或者说在拥有足够潜在递补人选的基础上,一些关键位置上的具体人选,已经不是那么不可或缺或是无可替代了。这也可以让我进一步的摆脱和跳过,来自国朝体制内的制约,以及传统官僚体系的惯性和影响,更加方便的独断专行推进一些事情。
但是在另一方面,因为地盘扩大和事务繁多,从无到有的各种需要而不断增设的机构和人手,造成职权不明和交叉管辖乃至资源重复的各种弊端,也从小到大从少到多的逐步积累起来了。
比如那些不断增设的附属部门和林林总总临时差遣的职责,要进行一轮重新定位和撤并,最终纳入到统一的政令体系内来,以便有效的进行监督和管理、审核和考绩,确保正常的人事任免和迁转流动之下的资源优化。
这样原本的判官六行就变成了判官八行,除了传统的司功、司仓、司户、司兵、司法、司士六行之外,又并设总览一切营造项目和场矿规划的司工负责所有商业流通和经济活动的司营,等两行判官有司。
四十一曹也分离和合并了一些职权之后,调整归并成了四十七曹增加了运曹、海曹、商曹、常平曹、教化曹、都水曹等等名目和管辖……而统计和审计、军工和匠造,行人外交和文史等少数部门依旧别设在外,以保持某种直接负责的独立性。
此外又在原来不定员的谘议局以外,单独别设了一个总务厅,以负责这些部门的日常维持和运作的各种庶务杂事。
相应的人员也可以进行定岗定责,编列相应的待遇和职阶,而不再是我心血来潮或是临机一动,而从口头上给予的规划和确立了。
毕竟以我现在的位置,已经不太可能事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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