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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2)(第2节)

春色,而每一个青春色,都有一座校园。或绿荫盎然,或钢筋水泥,或热情似火,或茫然冷清。而我青春盛开的校园,秋叶在晚风中打着转儿旋落,夕阳跃过树尖在窗台上起舞,淋漓的雨滴在操场奏响安静的夜曲,无数个身影从我面前走过,在我心底留下一排排脚印。

巴东县第一高级中学。

而今,我行走在你的院墙外,你驻扎在我的记忆里。

报名那天,当我在分班名单上看到鸡子的名字时,一万只草泥马在我脑海中奔腾而过。我知道,那个在高中一切重新开始的幻想,如娇艳的菊花,碎了满地。事实证明,鸡子确实没有辜负我对他的期望,他不仅把那个彼时我还深恶痛绝的外号带到了这里,更是成功让我再次声名狼藉。

当然,按照一般逻辑,一篇有关青春的文章要想吸引人,开篇不应该写友情,也不应该写兄弟,而是应该写……**情。或者说,与**有关的东西。

文化艺术节的开端,班级要排话剧,我从鸡子那里听到我演男一号的消息,当我欢呼雀跃时,我那会儿并不知道,这,也是我整个高中一段青涩记忆的开始。

是的,我要说十七。

十七岁的时候,喜欢上十七。

所有的朝思暮想,不过都是因为在某个恰当的时机,多看了谁一眼,这一眼,那个透明的笑容,刻在了你脑海里;所有与**有关的故事的发生,不过都是因为在注视某个身影的时候,那个身影,如撞钟一般轻轻撞击在你心口;所有漫长的故事,总有一个事后想起,谁都不曾预料到的开端。

所有的喜欢,都源于一个错觉:自己被喜欢。

前段时间,时常与老二他们插科打诨,说起年少时,我也会提起十七,说这是一个我认真追过,却未追到的女孩。他们问,她是不是很漂亮?回答,否。他们又问,她身材很好?答曰,否。他们再问,她是不是气质很好很符合你梦中情人的标准?仍答,否。于是这二人怒了,齐说:你他妈的神经病,草。

为何你没有追到她呢?这不合常理。

我说,你们觉得我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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