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了初音网络享有著作权的影音资料。而还有一些被起诉方,是初音网络的合作者,双方是签订了‘视频与游戏虚拟物品开发分成协议’的。所以在这个案子里面,搜虎网络和那些二级被告实际上是扮演了一个侵权产业链的上下游合作者关系,而非绝对的平行关系,要想拆分案件,就没有道理了。”
专业术语说着有点绕,用人话翻译一下,就是:
如果两个贼分别在同一晚进入某户人家行窃并且得手,那么法院可以并按审这两个贼。但如果贼异议了,法院也得接受,分开两个案子单独审。
可如果这两个贼是有合作的,一个放风开锁递刀子,另一个入室行窃;或者哪怕两个都入室行窃了,但是只要在放风开锁上有合作;甚至只是前一个开了锁后没关门,为后者制造了便利,那么这时候贼想异议拆分案件,也不可能了。
共犯,肯定是要并案的。
那个法大文科生,显然没看清这个案子里多个被告间有没有合作的逻辑基础。
在领导面前丢了脸,法大文科生立刻开口质疑那位华清君:“怎么能说这里面就有合作呢?他们明明是单独的同类侵权。”
华清君笑笑,指着一条文档,说道:“你懂不懂什么叫引擎使用授权?”
法大文科生哑然,因为他确实没有科普常识。
动画引擎是个什么东东?什么叫基于a的技术授权所进行的b级二次开发?完全听不懂啊有木有!哥只懂法律啊!要不要这么坑我!
见法大文科生暂时不做声了,华清君继续说道:“这个案子,和原先的互联网盗版侵权都不一样。因为很多泄密者都使用了初音网络开发的动漫引擎,进行了基于该引擎、该平台的二次创作。所以那些作者在一开始,就不拥有绝对的自主版权,而只有一个合作的版权。
这份协议,应该是初音网络提供的,给合作开发者的协议,在每个开发者点进去的时候,都要在这份网络协议上点击‘我同意’,才能进行下一步的动画制作和模型建模,所以,这个案子的管辖权和并案,我觉得没有丝毫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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