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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章 养肥再杀终极版(第3节)

居然会跑到钱塘去告?

有中关村的互联网公司、告深市或者钱塘的互联网公司,放着京城高院不告,跑去客场作战的么?

这摆明了是双簧啊!

姜公子并不知道,历史上方正的“放水养鱼养肥再杀”案,并没有拖到2009年,而是在2007年6月18日就起诉了,当时连带起诉的,是动视暴雪,以及大陆代理商九成。当时的索赔金额是1亿人民币。

而历史上的2009年10月18日,方正再次追加了诉讼标的,把索赔金额从1亿增加到了4.08亿人民币——之所以追加诉讼,是因为历史上那个时间点,魔兽的代理权,已经从相对贫穷的九成,换到了更有钱的网易丁三石手上。

方正的本意,是一开始先提出交涉,发律师函:“嘿!你侵权了!你用了方正字库里的字体!”

但是发函之后,并不急于诉讼,而是放水养鱼——“被侵权利益”的大小,和网游本身的热度、收入是有关系的,只有把肥羊养肥了再宰,才能割更多的肉。

之所以历史上的方正选择在07年6月就动手,是因为那个时间点,正是九成和暴雪谈魔兽2.0《燃烧的远征》升级版代理合同出现延宕。魔兽的后续升级有可能出现问题、市场占有和后续销售有可能下滑。

所以,方正当然要在侵它权的游戏卖的最热的时间节点上,把养的肥羊宰了分肉——再养下去,饲料断顿,羊就掉膘了。

然而,这种情况,在本时空却没有出现。

当年九成和暴雪的2.0谈判根本就没谈几个月,就被初音娱乐截胡了。然后在当年5月重新开服,火爆更胜从前。

于是,本时空的北大方正,一看羊圈里的肥羊饲料充足,自然不急于下刀,07年那场本该发生的诉讼,仅仅以一封警告的律师函收尾,就偃旗息鼓了两年

当时,也有一些半吊子号称懂法的人士,力挺魔兽的那种,说方正不要脸,不顾诉讼时效:既然是很久以前的侵权,为什么当时不起诉?为什么要别人赚钱赚大了再起诉?

然而,这种指责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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